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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宗委门户网站管理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 时间:2021-08-04 22: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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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关于加快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委门户网站的管理,保障政府网站运行安全;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服务质量,需制定我委政府网站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自治区民宗委门户网站管理规定(试行)》共七章,30条。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强调了全市只开设一个政府网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建网原则,明确了各单位的管网责任。

  “第三章内容建设”“第四章运行维护”对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互动交流的内容、范围和方式进行了规范。

  “第五章风险管控”“第六章考核培训”对政府网站的发展、运维和考核进行了明确。

  第七章附则,明确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亮点

  亮点一:首次建立分工明确的政府网站管理体制

  政府网站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承载着群众对网上政务服务的期待,责任重大,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管理办法》形成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明确牵头抓总主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是解决当前政府网站发展问题的关键。

  亮点二:首次指明政府网站创新发展方向

  《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对创新发展提出了个性化服务、开放式架构、大数据支撑、多渠道拓展四个方面内容,指出了政府网站未来的发展方向。《管理办法》指出了政府网站应根据电子政务发展和公众需求对网站进行常态化优化调整或改版,构建开放式政府网站系统框架,充分运用不断发展的技术手段,提供个性化服务,推进政府网站功能延伸, 为公众提供多样便捷的信息获取和办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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