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民宗委(局),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3号)已于2019年11月20日向社会公布,并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2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道胜,0871—65330370)
附件: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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