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正式施行。通江县民宗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办法》的精神实质,扎实推进《办法》实施工作。
抓好学习宣传。组织统战民宗干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提升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通过举办培训会、座谈会和制度上墙、建立学习专栏等各种方式,加强宗教界人士对《办法》精神的理解和认识,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
细化工作举措。坚持把贯彻落实《办法》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有机结合、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有机结合、与开展“四史教育”和“爱国爱教爱家乡”主题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完善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认真对标《办法》各项规定,查不足、补短板、强弱项,及时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同时指导宗教团体探索建立宗教教职人员考核、奖惩、退出等规章制度,使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管理更加规范、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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