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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委印发第38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

  • 时间:2021-10-21 20: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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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民委印发第38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方案坚持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活动月工作安排,组织了三项活动内容。

  一是就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地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为重点,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国情和“四个共同”教育,引导各族干部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思想;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开展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以及示范区示范单位典型事迹,引导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开展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对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创建工作创新发展作出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长远,推动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推动创建重心下移,打通创建工作走进基层走进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强对示范典型培树和建设,激发各地各单位创建工作热情;扎实推动创建“八进”工作,推动创建进社区,构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

  三是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努力为各族群众解难题、办实事,集中精力办成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好事实事,努力出台一系列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实招硬招,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引导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文件链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第38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mw.nmg.gov.cn/zwgk/zcjd/202108/t20210818_1807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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