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宗教法治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宗教法规 > 正文

(文件有效)江西省民宗局 江西省体育局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江西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通知

  • 时间:2022-09-19 18:36:37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赣民宗字〔2022〕25号

  

  各设区市民宗局、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着眼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任务,提升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水平,培养和锻炼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优秀人才,促进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事业持续繁荣发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定于今年下半年举办江西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体育局、鹰潭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贵溪市人民政府、鹰潭市民宗局、鹰潭市体育局

  三、举办时间

  2022年第四季度(具体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四、举办地点

  鹰潭市贵溪市

  五、参加单位

  全省11个设区市各组建代表团参加

  六、运动会有关设置

  1.运动会比赛分为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两大类。其中,竞赛项目设蹴球、射弩(民族标准弩)、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毽球、陀螺、民族健身操等7个项目,表演项目参加民族联欢,原则上每个代表团都要参加全部项目的比赛。

  2.各项目比赛办法、奖项设置、运动员报名等按江西省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和单项竞赛规程执行(总规程和单项竞赛规程另发)。

  3.参赛选手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公民(或符合单项规程规定),同时需经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和符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4.比赛器械按照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5.运动会组织民族联欢活动,每个代表团选送1个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表演项目参加,人数不超过10人。

  七、经费保障

  各代表团开展组队、组训、器材购置运输和参加大型活动等筹备工作及相关奖励补助费用自理;运动会举办期间各代表团人员的食宿和参赛费用由主办及承办单位负责,其余费用自理。

  八、有关要求

  本届运动会筹备时间紧、任务重,请接到通知后着力开展相关准备工作,争取支持,密切协作,严格按照要求前置任务落实,确保组团、参赛、参会质量。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 江西省体育局鹰潭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mzj.jiangxi.gov.cn/art/2022/6/1/art_35002_400304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国生态农业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