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宗教法治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宗教法规 > 正文

《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出台:不得出现破坏民族与地域团结的内容

  • 时间:2022-09-19 17:57:52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100条,明确了网络播放的短视频节目,及其标题、名称、评论、弹幕、表情包等,其语言、表演、字幕、背景中不得出现的21类、100项内容,其中包括不得出现损害民族与地域团结、违背国家宗教政策、歪曲贬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等。
细则规定,网络短视频中不得出现损害民族与地域团结的内容:通过语言、称呼、装扮、图片、音乐等方式嘲笑、调侃、伤害民族和地域感情、破坏安定团结的;将正常的安全保卫措施渲染成民族偏见与对立的;传播可能引发误解的内容的;对独特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进行猎奇渲染,甚至丑化侮辱的;以赞同、歌颂的态度表现历史上民族间征伐的残酷血腥战事的。
不得出现违背国家宗教政策的内容:展示宗教极端主义和邪教组织及其主要成员的活动,以及他们的“教义”与思想的;不恰当地比较不同宗教、教派的优劣,可能引发宗教、教派之间矛盾和冲突的;过度展示和宣扬宗教教义、教规、仪式内容的;将宗教极端主义与合法宗教活动混为一谈,将正常的宗教信仰与宗教活动渲染成极端思想与行动,或将极端思想与行动解释成正常的宗教信仰与宗教活动的;戏说和调侃宗教内容,以及各类恶意伤害民族宗教感情言论的。
不得出现歪曲贬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篡改名著、歪曲原著精神实质的;颠覆经典名著中重要人物人设的;违背基本历史定论,任意曲解历史的;对历史尤其是革命历史进行恶搞或过度娱乐化表现的。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成立于2011年,是我国互联网领域规模最大的行业协会之一。协会现有会员单位730家,包括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湖南电视台、浙江电视台等广电播出机构,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新媒体机构,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企业,优酷、爱奇艺、搜狐视频等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中影、华策等影视节目制作公司以及华为、中兴等网络技术公司,基本涵盖了网络视听行业全产业链。

  (来源:中国民族报编辑:秦衡)

  《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转载链接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9/0110/c1001-30513562-2.html

  


原文链接:http://mzzjw.gd.gov.cn/mzzjw/dtyw/zwgk/zcwj/mzcc/content/post_311271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国生态农业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