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民宗委(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努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的要求,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努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善党政“一把手”任双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将“五个纳入”作为党委、政府履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抓好《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省委省政府《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贵州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文件的落实,在制定政策措施、财政预算、资金分配、项目安排上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投入和保障力度,落实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目标任务,努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
(二)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鲜明导向深化创建工作。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根本和方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手段和载体,找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题和定位,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时代内涵,增进各族群众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创新工作方法,在创建内容、项目载体、特色培育、经验挖掘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既注重思想引领、宣传教育、文化自信,也注重实践探索、榜样引路、解决问题,让群众见到成效、看到变化、增强信心。推进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融入,加大各级机关、社区、乡镇、村寨、学校、企业和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群团组织的创建力度,拓展创建工作进院落、进园(景)区、进家庭、进岗位,展示不同创建特色。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式,探索“互联网+创建”、“大数据+创建”、“四新主攻四化+创建”、“党建+创建”、“农文旅+创建”、“生态文明+创建”、“创建+……”等,体现新时代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实创建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主线、融入主题,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满足各族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共同富裕营造良好环境,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凝聚力量。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导向,推动各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引导各族群众移风易俗。培育和创建一批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补齐短板和弱项,持续巩固拓展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落实好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为民族地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争取产业项目,带动各族群众增收致富。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以易地扶贫搬迁、公租房、廉租房、拆迁安置房、“三改”(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为切入点,协调统筹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为各民族实现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营造良好条件。
二、突出重点
各地要加强统筹和谋划,因地施策,稳中求进,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综合实力和参评创建全国示范的核心竞争力。一是已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区的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争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区。二是指导符合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加快推进创建全国(全省)示范区(单位)。三是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讲好革命先辈、国家功勋荣誉获得者、时代楷模、改革先锋、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光荣事迹。四是协调开展交往交流交融有关工作。协调发改、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开展青少年交流计划,协调发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协调文化旅游、发改等部门开展文旅促进各族群众“三交”计划。
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形成创建工作的特色品牌。
贵阳市:一是加强创建全国示范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将创建工作深度融入“强省会”,彰显“强省会”抓创建“强”的效果,打造“强省会”抓创建的新标杆。二是以组织本市和民族地区青少年开展跨区域主题交流、本市青少年开展跨区域社会实践等活动为抓手,创新开展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活动,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树牢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增强“五个认同”。三是利用大数据博览会和生态文明论坛等资源与优势开展创建工作宣传,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拓展创建工作领域,打造一批“两新组织”示范单位。
遵义市:一是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区域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深入挖掘红色文化资源,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创建全国示范的优势,指导和协调遵义师范学院等推出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项目研究成果。二是深化“传承红色基因、讲好遵义故事”主题,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试点并常态化建设一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单位。三是试点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
六盘水市:一是升华和创新全国示范品牌,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对“三个三”创建主题的实践,从高度、深度、厚度、广度进行话语转换、拓展提升、创新培塑,扩大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典范性作用。二是制定对接开展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为各族群众搭建就业创业平台,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促进各族群众实现全方位嵌入。三是发挥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三线建设博物馆、梭嘎博物馆)在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单位试点工作。
安顺市:一是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加强创建全国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创建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对照国家民委《测评指标》抓好创建全国示范市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突出主线,深挖创建全国示范的主题,提升创建参评全国示范的综合实力,在打造示范点上进一步深化内涵,厚植创建全国示范市的基础和特色。
毕节市:一是认真梳理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的成效,融入主线找准和提炼创建示范市的主题和定位,挖掘创新做法,提炼特色经验,为下一步争创全国示范市提升竞争力。二是对照国家民委《测评指标》规定,挖掘打造“七进”示范点,赋予各示范点鲜明的时代主题和创建特点。三是指导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大方县奢香博物馆、大屯土司庄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发挥宣传教育引领作用。
铜仁市:一是对照国家民委《测评指标》要求,制定申报复创全国示范市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二是系统梳理自复创以来全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特色、新示范,对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和提升复创的新经验。三是适当时机到市、州和外省学习和借鉴外省及兄弟市、州创建工作经验,创新内容载体,改进方式方法,丰富创建形式,深化创建内涵。
黔东南州:一是巩固创建全国示范成果,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和创建工作提质扩面增效,高质量打造“六个一批”项目化工程。二是协调实施旅游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促进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业注入新内涵、发展新业态、培育新主体,赋予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以彰显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义。三是指导州民族博物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为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作用,加快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馆项目建设。
黔南州:一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工程,深化互联网、大数据成果转化提升与实践运用。二是围绕主线推动实现全州创建工作提质升级,系统总结和提升创建全国示范州以来的特色和经验,提前谋划五年期满复创申报全国示范准备工作。三是指导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黔南州民族博物馆、邓恩铭故居)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紧扣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为增强中华文化认同、传承红色基因发挥作用。
黔西南州:一是深化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创建工作,总结经验成效。二是挖掘一批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乡镇和村寨的示范和典型。三是对照国家民委《测评指标》要求,系统总结和提炼创建全国示范州以来的特色和经验,提前谋划五年期满复创申报全国示范的准备工作。
三、要求措施
(一)加强指导调度。我委将加强对各地和基层开展创建工作的调研和指导,推动各地突出主线聚焦创建,促进创建工作与各领域各行业的融合与融入,在围绕主线、找准主题上下功夫,不断深化新时代创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按照省委省政府抓工作落实的要求,建立创建工作月台账制度,开展工作调度与督促,适时通报提示和整改落实,有序推进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二)夯实力量建设。各地要加强创建工作队伍建设,从基层抽调力量充实创建工作专班,选派干部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有关专题培训,协调配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体意识基础性和重大问题研究,不断提高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
(三)强化宣传推介。各地要深入挖掘创建工作的重大举措、亮点特色、主要成效、典型经验,组织整理筛选和提炼典型事迹,通过简报、报刊、网络、图片等进行宣传报道,并适时向我委推荐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创建工作的典型。
(四)项目经费保障。各地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职能,在推进创建全省和全国示范、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等方面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五)推荐参评命名。2022年,我委将继续与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在各地组织创建的基础上,推荐评审和命名50个省级示范区(单位)。各地推荐参评省级示范区(单位)的对象须在本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推荐中需提供征求同级纪委监委、政法委的意见和建议情况,有关示范区(单位)推荐表请于2022年6月16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监督检查处,电子版请发送指定邮箱(361383186@qq.com)。
附件:1.2022年度创建工作台帐.doc
2.2022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名额分配.doc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