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财政局、民宗委(局),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民宗局:
为支持民族教育发展工作,帮助民族地区开展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双语教育、少数民族职业教育等工作,现提前下达你们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480万元(详见附表),收入列2023年“1100241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科目。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其余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发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加强资金监管,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平台公司账户和共管账户转账,严禁挪用国库库款。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2〕163号)等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并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2.提前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