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宗教法治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宗教法规 > 正文

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3〕3号

  • 时间:2023-01-30 03:08:38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有关市(州)财政局、民宗委(局),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民宗局:

  为支持民族教育发展工作,帮助民族地区开展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双语教育、少数民族职业教育等工作,现提前下达你们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480万元(详见附表),收入列2023年“1100241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科目。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其余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发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加强资金监管,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平台公司账户和共管账户转账,严禁挪用国库库款。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2〕163号)等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并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2.提前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mzw.guizhou.gov.cn/zfxxgk/fdzdgknr/zcwj_5623240/bmwj_5623242/202301/t20230119_7797252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国生态农业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