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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时间:2023-03-04 00: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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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要求,现将我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采取多种方式,在全省民族工作系统和宗教工作领域进行全面部署,全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作为《四川省民族工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四川省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重要内容,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纳入各党支部必学内容,广泛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学习。三是通过邀请省委党校专家进行专题授课,组织干部自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在委机关网站、微信群、公众号上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文章,在全委全面营造学习氛围。

  (二)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委党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一是委党组会专题听取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2次,组织“会前学法”、学习依法治省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等18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有关工作8次。二是委党组书记、主任积极履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听取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立法工作、“一网通办”等工作。三是委党组书记、主任共同主持召开四川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协调会议,部署《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实施,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法治保障,着力抓好法制体系建设

  加强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推动民族事务法律法规的调整完善。一是完成《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立法。经过立法调研、文本草拟、意见征求以及多轮修改完善,按照立法程序,《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已由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二是对3个自治州、4个自治县现行有效的106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进行梳理评估,完成《四川省民族领域法律法规调整完善研究》被国家民委民族工作简报采用。三是认真办理省人大、省司法厅等省级部门,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政策法规草案、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任务,累计完成意见征求70余件(次)。四是在全国首创城市民族工作“两标准”建设。围绕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等关键问题,在全国率先推出《四川省城市民族工作标准(2022年版)》《四川省社区民族工作标准(2022年版)》,设置了20项具体任务、10项保障措施的城市民族工作标准,21项具体任务、4大类保障措施的社区民族工作标准,推动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受到俊民常委批示肯定。

  (四)丰富形式载体,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在民族工作系统、宗教工作领域加强普法宣传。一是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等方式,组织开展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二是坚持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讲。通过在线培训、现场授课等方式,开展法律宣讲30余次,涉及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等2000余人次。三是编印《宗教事务法规规章规制度选编(2019-2022年)》。共编印1000册,收集2019年以来出台的《宗教事务条例》配套规章和中佛协修订的有关制度,发放到藏传佛教寺庙方便僧尼学习,在四川电视台民族频率所属新媒体上进行推送。四是联合推动寺庙“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会同省委统战部、省委涉藏办、司法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寺庙“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和《四川省寺庙“法律明白人”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寺庙“法律明白人”省级示范班培训。五是深入推进大小凉山移风易俗工作。与民政厅、省精神文明办、农业农村厅、共青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治理农村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收受高额彩礼”“倡导厚养礼葬的文明节俭新风,支持各民族革新丧葬习俗”等内容写入《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指导州、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移风易俗等内容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大力运用“石榴籽”调解室及时化解婚嫁、彩礼矛盾纠纷。

  (五)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提升机关行政效能

  切实加强政务能力建设,抓好法律法规的实施。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已认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我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及事项动态调整清单,高质量完成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梳理,并严格依法依规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等制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要求,完成重要文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3件。四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切实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审查各类合同40余件次,提供各类法律意见20余次。三是实施“宗教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辅助项目”。全面梳理宗教领域行政处罚事项,完成标准化执法场景、语言及行为文本、行政处罚相关文书文本、行政处罚流程图及描述、行政强制文书文本、行政强制流程图、宗教行政处罚事项标准化执法场景动画脚本的梳理。

  (六)严格工作要求,推进依法管理工作

  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一是做好民族成份变更的监督管理。每年均严格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对全省各地民族成份变更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有问题的信息进行一一核实。完成《四川省民族成份变更情况分析报告》,对我省《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情况进行分析,并报国家民委。二是严格要求开展行政审批。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内部联席审查机制》,持续完善行政审批内部运行机制,推动行政审批权规范透明运行,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公开、公正。三是建立协调机制推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落实。制定《四川省贯彻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建立四川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协调机制;开发“宗教政策法规自测”微信小程序(全年有892人参加测试,共测试4796次,其中446人测试合格);依法做好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行政许可工作。四是强化指导持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今年,进一步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研究和处理,积极指导甘孜州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完成甘孜州泸定县磨西天主教堂和观音庙两处宗教活动场所的赋码工作,为灾后重建做好保障。五是持续开展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基础信息的审核工作。在中央统战部“宗教工作服务平台”上完成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等6万余条信息的逐一审核,退回不符合要求的信息700余条。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

  当前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法治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电子化相对滞后,网络政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基层宗教行政执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一是开展《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集中宣传活动。二是完善宗教工作依法管理有关制度机制,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三是持续抓好宗事务有关法规规章的实施,做好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mzw.sc.gov.cn/scsmzw/gsgg/2023/2/28/38b334034ec94d61ac939fb073e9cbd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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