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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告

  • 时间:2023-03-04 01: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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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专项经费转移支付申报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简称民委本级)

  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归口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领导,负责自治区民族事务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

  决策部署,组织开展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起草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2.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协

  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监督办理涉及少数民族权益的事项,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参与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3.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

  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有关工作。对盟市民族工作和蒙古语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监督检查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自治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5.指导各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承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联系自治旗,组织协调自治旗重大庆典活动。

  6.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民族教育、翻译、出版、报刊、广播影视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7.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对外宣传工作。

  8.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9.承办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

  10.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委本级单位预算只包含民委本级预算,不包含所属单位预算。

  (一)民委本级单位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1.民委本级单位性质及人员配置情况

  民委本级是行政单位,核定编制52人,截至2022年年末在职人员49人,离休人员3人,遗属4人,退休人员全部归社保局管理,与2021年末对比增加在职人员2人,增加原因是2022年调入、考录3人,退休1人。

  2.民委本级内设机构

  办公室

  人事处

  机关党委

  政策法规处

  监督检查处

  经济发展处

  社会发展处

  蒙古语言文字科研管理处

  民族语言文字处

  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管理处

  八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处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收入预算3054.1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5.12万元,增长4.63%,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工资政策人员支出经费增加;二是民族工作专项经费本级支出规模增加。

  单位支出预算3054.1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5.12万元,增长4.63%,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工资政策人员支出经费增加;二是民族工作专项经费本级支出规模增加;三是全区第十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是五年举办一次,2022年预算安排属于一次性预算安排,2023年无此安排。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单位预算收入305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0.71万元,占比95.30%;其他收入85.60万元,占比2.80%;上年结转57.85万元,占比1.90%。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预算支出305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71万元,占比46.78%,比2022年预算增加294.67万元,增长25.98%,增长原因是根据调整工资政策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625.45万元,占比53.22%,比2022年减少73.95万元,下降率4.35%,下降原因一是民族工作专项经费本级支出规模增加,二是全区第十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是五年举办一次,2022年预算安排属于一次性预算安排,2023年无此安排。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民族工作运转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工作维稳,民族工作宣传教育,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内蒙古卷)编纂,《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内蒙古卷》编纂,民族语言文字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及八省区协作工作”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68.56万元,比2022年增长135.12万元,增长4.77%,增长原因一是根据调整工资政策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民族工作专项经费本级支出规模增加,三是全区第十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是五年举办一次,2022年预算安排属于一次性预算安排,2023年无此安排。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10.71万元,占比98.05%;上年结转资金57.85万元,占比1.95%。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1428.71万元,占比48.13%;项目支出1539.85万元,占比51.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491.31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民族工作运转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工作维稳,民族工作宣传教育,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内蒙古卷)编纂,《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内蒙古卷》编纂,民族语言文字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及八省区协作工作”方面支出。

  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8.92万元,增长0.77%,增长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调整工资政策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民族工作专项经费本级支出规模增加,三是全区第十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是五年举办一次,2022年预算安排属于一次性预算安排,2023年无此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06.6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物业补贴、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比2022预算数增加39.73万元,增长14.89%,增长原因是根据工资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后,相应社保缴费费用增加。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80.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贴缴费。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5.5万元,增长128.21%,增长原因一是根据工资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后,相应医疗缴费费用增加,二是2022年系统原因功能科目分类有误,医疗缴费费用误分类至社保缴费费用中。

   4.住房保障类89.66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0.97万元,增长52.77%,增长原因是根据工资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后,相应公积金缴费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规模1428.71万元,比2022年增加294.67万元,增长25.98%。其中人员经费1256.70万元,占比87.96%,比2022年增加275.17万元,增长28.03%;公用经费172.01万元,占比12.04%,比2022年增加19.5万元,增长12.79%。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工资政策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并相应计提的工会经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增加。

     (一)人员经费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56.70万元,占100%,全部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比2022年增加275.17万元,增长28.03%,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调整工资政策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基本工资317.79万元,津贴补贴348万元,奖金98.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6.9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7万元,住房公积金89.66万元,离休费60.32万元,退休费105.50万元,生活补助11.60万元。

  (二)公用经费情况说明

  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2.01万元,占100%,全部是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比2022年增加19.5万元,增长12.79%。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工资调整政策人员经费增加,相应计提的工会经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增加。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办公费11.13万元,邮电费8.16万元,租赁费5.5万元,培训费13.3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4.43万元,福利费18.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万元,退休费1.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委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万元,比2022年支出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28.57%;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加4.81万元,增长2531.5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0%,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5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100%,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28.57%。

  比2022执行数增加4.81万元,增长2531.58%,增长主要是拟用于民族工作而突发的对口接待任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0.00%,比2022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2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民委本级机关运行公用经费172.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公用经费中财政拨款预算172.01万元,占100%,比2022年预算安排增加19.5万元,增长12.79%。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工资调整政策人员经费增加,相应计提的工会经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增加。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办公费11.13万元,邮电费8.16万元,租赁费5.5万元,培训费13.3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4.43万元,福利费18.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万元,退休费1.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42万元。比2022年减少127.35万元,下降27.13%。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42万元,比2022年减少12.8万元,下降23.36%;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300 万元,比2021年减少114.55万元,下降27.6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民委本级单位账面显示共有车辆0辆,车辆原值0.00万元,实际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老干部用车0辆、实物保障用车0辆,车辆全部由保障中心负责管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主要是《蒙古语言文字数字资源共享工程》配套设备,比2021年无增减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比2021年增加0.00台。

  四、专项经费转移支付申报情况

  (一)民族工作专项

  转移支付民族工作专项经费920万元,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主要考虑工作因素,工作因素是自治区民委确定的2023年拟在相关盟市开展的重点工作。我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民族工作经费920万元(其中:呼和浩特市100万元,包头市100万元,呼伦贝尔市80万元,兴安盟150万元,通辽市80万元,赤峰市80万元,锡林郭勒盟60万元,乌兰察布市50万元,鄂尔多斯市50万元,巴彦淖尔市50万元,乌海市50万元,阿拉善盟50万元,满洲里市16万元,二连浩特市4万元)。

  (二)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

  转移支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53906万元,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 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文件要求,我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53906万元(其中:呼和浩特市2747万元,包头市2548万元,呼伦贝尔市9752万元,兴安盟5508万元,通辽市5757万元,赤峰市5369万元,锡林郭勒盟6145万元,乌兰察布市4465万元,鄂尔多斯市1995万元,巴彦淖尔市3293万元,乌海市413万元,阿拉善盟3233万元,满洲里市1778万元,二连浩特市903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自治区民委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公开绩效目标项目8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625.4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现对本级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绩效目标

  举办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授牌仪式,激励更多地区和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创建工作队伍中存在知识盲点和本领恐慌,切实提高业务水平,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过画册,生动讲述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以及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典型事迹,彰显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

  (二)民族工作维稳经费绩效目标

  对网络不良信息进行监测,加强引导处置,构建网上共有精神家园。

  (三)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内蒙古卷)编纂绩效目标

  编纂《图谱(内蒙古卷)》对加强我区各民族文物保护利用、增强文化软实力、维护团结统一的良好局面。有利于进一步摸清我区少数民族文物家底,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各民族文化都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利用少数民族文物、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局面。

  (四)民族语文及八协工作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大语言文字工作”思路指导下,以服务国家事业发展需求为核心,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科研工作站位和覆盖面,为自治区地方民族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民族工作宣传教育绩效目标

  通过党报、党刊、电视台宣传及举办培训班、活动广泛开展党的民族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民族团结宣传氛围,展现边疆各族人民团结一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创新举措。

  (六)民族工作运转保障绩效目标

  通过加强民委机关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民族工作开展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好委本级民族工作、机关后勤工作运转。

  (七)《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内蒙古卷》编纂绩效目标

      按照国家《编纂体例》要求,完成《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内蒙古卷》的编纂工作,于2024年底前向国家民委提交最终成果。通过深入发掘、系统整理自古以来内蒙古各民族以及与其他地区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编纂好内蒙古卷引导全区各族人民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

     (八)审读审查涉民族题材影视剧本成片文学作品绩效目标

  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开展审读审查工作的意见,开展涉民族题材影视剧本成片文学作品审读审查,2023年预计完成32个送审作品的审读审查。涉民族题材影视及文学作品的审查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委切实做好我区涉民族题材影视及文学作品的审读审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红艳 联系电话:0471-6944895

  

  第六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xlsx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xlsx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xlsx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x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x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x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x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xlsx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xlsx

  十、项目支出表.xlsx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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