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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1-08-04 21: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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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部署,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民宗委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3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民宗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民宗委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试金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逐项销号整改,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省委巡视是对我委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反馈会后,通过召开党组会、全委干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党组其他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处室和业务领域问题的整改。反馈会后,共召开委党组会9次、整改领导小组成员会议2次、巡视整改工作会议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全力检查督促整改举措落实。三是发挥“头雁效应”,逐项销号整改。围绕巡视反馈的4方面20个问题,委党组研究制定整改举措83项,梳理巡视整改“三张清单”,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保证整改效果。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了结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教育提醒13人;新制定内部管理制度11项,修改完善制度19项;收回清退补缴款项4.84874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整体谋划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标“重要窗口”,抓实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作用,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上半年共组织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5次、党组会学习12次,举办“崇学堂”讲座2期,举办“我在之江学新语”读书分享会1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就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宗教工作有关文件分工方案,梳理工作清单,落细工作举措,明确工作目标。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扎实开展“三服务”活动,做好民宗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成“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注重发挥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督促基层配齐网格员和“三人驻堂小组”,落实基层宗教事务管理“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

  (二)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围绕建设“重要窗口”的重大任务,坚持以“八八战略”为统领,谋划提出具有浙江民宗工作特点和鲜明辨识度的10个“小窗口”建设目标。结合“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开展浙江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调研工作。努力打造民族乡村振兴一带一区,推动“1+1+10”项目逐一落地。推动工商资本、科技和人才“上山下山”,与省政协民宗委、浙江省旅游集团联合举办首届浙江省民族乡村“百村大会堂”。筹备举办2020年全省民族乡村振兴建设现场会,助力民族乡村振兴发展。加强宗教法规配套制度建设,研究出台《浙江省非通常宗教活动管理办法》《浙江省宗教团体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完善《浙江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完善宗教活动场所1+9建设指标,高水平推进平安场所创建;指导省五大宗教团体研究制定《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纲要》。

  (三)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省民宗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省民宗委机关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启动《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前期调研。对各地民宗部门和宗教领域的网站、微博、公众号进行调查摸底,形成省市县三级各有分工、相互协作的格局。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2.0建设,完成省民宗委门户网站改版上线,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改进网络宣传方式,“浙江民宗”微信公众号坚持工作日每天更新。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宗教教职人员培养工程。加强宗教院校管理,建立浙江省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指导中心。6月10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对民族宗教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进行分析,对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提出要求。6月22日委党组会研究审议了关于省委巡视组意识形态方面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两个责任”。召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会议,委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逐个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委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分解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年度工作项目化推进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完成时限,动态跟踪掌握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任务销号情况、宣传报道情况、工作总结情况等。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委机关纪委向委班子成员送达“责任分工报告书”、向各处室送达“主要工作任务函告书”,将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处室和个人。加强对党建和业务工作考核,委班子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实行年度述职述廉测评考核,开展星级支部、先锋支部和“两优一先”评选,召开年度总结表彰会,对先进处室(部门)和优秀个人(党员)进行表彰,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双建”工作。抓实抓细《省民宗委关于推进“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聚焦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突出政治统领,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大会议和重要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动态分析,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围绕打赢疫情防控工作阻击战、开展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等9个方面的任务,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上半年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委班子成员带队到基层开展“三服务”,完成现场解决问题16个,本部门研究解决问题11个,报送需跨部门研究解决问题8个。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2.0建设,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共梳理出民宗领域行政许可事项28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备案事项14项,审核转报事项7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行政检查21项,行政处罚23项。

  (三)改进工作作风。修订《省民宗委民族宗教工作走访联系制度》,建立委领导列名联系走访基层工作机制,委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走访调研不少于1次,与联系对象走访谈心不少于1次。反馈会后,委领导带队赴温州、衢州、金华、丽水等4市、10个县(市、区)、11个民族乡(镇)、35个民族村开展蹲点调研,召开座谈会7场次,指导各地做好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收官工作。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情况问卷调查,向省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印发调查问卷100份,收回94份。针对作风问卷调查反馈的问题,委分管领导召集有关处室干部开展集体谈心谈话和教育提醒。组织开展“讲规矩、知敬畏、守底线、强作风”大讨论,党支部书记带头谈如何做“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党员对标对表找差距、谈体会,各处室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范举措清单。

  (四)持之以恒纠“四风”。根据省纪委省监委有关文件要求,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和“烟票”背后的“四风”问题治理,分别在委党组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5月28日,在驻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我委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移交库存礼品8类88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委干部大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委党组班子成员及有关责任人,分别就2018年海南“国情之旅”、使用特费购买保密手机、接受他人宴请并出入高档娱乐场所等问题进行深刻检讨。召开委党组会、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向与会人员通报省纪委省监委对我委1位原副厅长级干部因违纪违法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的决定,进行警示教育。

  (五)坚持应改尽改、逐项整改。责成参加2018年海南“国情之旅”活动的委机关干部,补缴赴三沙市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及相关景点门票,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共计补缴费用20540.6元,9名市地民宗干部共计补缴费用3105.2元。对2017年用特费购买的9部保密手机和2018年用于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管理系统演示的2部手机,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妥善处理。对2018年未公开招标的“我与宪法”微视频拍摄制作项目,驻部纪检监察组指出后的第一时间即在省民宗委门户网站发布招标书,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了招投标程序,及时整改到位。

  三、关于“党的建设不够规范,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新修订《省民宗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组织委党组班子成员逐条学习《省民宗委党组工作规则》《省民宗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重申党内议事决策要求。认真执行《2020年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拟研究内容及安排》,严格落实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议题申报审批规定,坚持双月工作例会制度,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提质扩面工作,重新梳理调整民宗领域权力事项库和监管事项库,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坚决防止和反对搞“一言堂”或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对我委原有的内部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照问题清单,根据最新规定,对《省民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差旅费管理办法》等19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此外还新增制定了《省民宗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试行)》《省民宗委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省民宗委合同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源头预防,为权力运行立“真规矩”。

  (三)加强干部管理,规范人事工作。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创造干部锻炼交流的机会和平台,选派一名干部参加新“百人计划”。深入开展支部建设提升工程,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支部主题党日工作提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制度。重新梳理干部任免表,认真核对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及时在公务员管理系统中予以更新,着力夯实干部工作基础。对近三年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执行《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情况进行自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一报告两评议”、年度考核等制度,对干部选任测评表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贯彻落实按职数配备干部、请示报告备案等规定,坚决杜绝超职数配备。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评优评先、出国(境)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驻部纪检监察组征求干部党风廉政意见。

  (四)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压实党建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逐级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制定委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党支部等4张“工作清单”,明确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支部委员等3个“职责分工”,坚决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关党委直接责任、党支部落实责任。找准党建和业务工作结合点,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委党组每半年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1次党建工作,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单位群团组织建设,完成委机关工会、妇委会换届改选工作,支持委机关工会、妇委会做好群团组织工作。

  四、关于“落实上轮巡视、主题教育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干部混岗问题,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一部署,结合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将原先借用到省民宗委工作的我委所属事业单位职员安排回原单位工作。同时,重新修订《省民宗委机关干部人事管理若干规定》,坚持用制度规范干部人事工作,加强对借用干部的严格管理,自觉接受驻部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纪委的监督。

  (二)针对主题教育整改进展缓慢91条意见建议仍有46项未完成整改问题,委党组书记切实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整改工作,指导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挂牌督办,限时办结,逐项销号。委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两次牵头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各处室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党支部在4月、5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中,对照主题教育问题整改清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检查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抓好主题教育遗留问题的整改,46项意见建议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省民宗委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坚持思想不松懈、责任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浙江民族宗教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一是坚定不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为“重要窗口”建设贡献积极力量。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压实“两个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以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为重点,严格执行年度党建工作报告、检查考核、述职评议等制度,把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层层压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民宗铁军”。三是坚定不移开展正风肃纪,扎实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聚焦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抓深抓细抓实“双建”工作,深入开展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全面深化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争创宗教领域治理现代化先行省。四是坚定不移把“改”字贯穿始终,着力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坚决克服闯关松劲的思想,杜绝“前紧后松”,严格对照巡视整改要求,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确保每条措施落到实处,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坚决防止边整边犯、整改过后又反弹,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7051558;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省行政中心二号院浙江省民宗委;邮政编码:310005;电子邮箱:zjsmzwjgjw@163.com。

  

   中共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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