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民宗〈党〉字〔2021〕13号
各市民宗局,委机关各处室、省民族宗教研究服务中心:
经委党组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
潘友明同志任人事处处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经委党组研究:潘友明同志岗位交流后,办公室工作由副主任宣侃同志主持。
郭家明同志任宗教三处二级调研员并主持工作,免去其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中共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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