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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公告

  • 时间:2023-04-21 22: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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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用好人才博览会引才平台,为我委所属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招才引智,奋力推进人才大汇聚。根据相关规定,现就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引进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人才对象及人数

  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计划引进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工作人员1人,具体引进人才岗位及要求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发布的职位信息。

  三、引进人才条件

  (一)报名参加人才引进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省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4.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报名时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毕业证书须满足学历和专业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截止2023年4月,我省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未满或单位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4月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6.服现役人员;截止2023年7月30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7.引进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8.2020年以来参加全省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9.不符合人才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人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发布职位信息,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https://mzw.guizhou.gov.cn/)公布《2023年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公告》。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8日。应聘人才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发布后,注册个人信息,并登录投递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及对应岗位所需相关资料,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的扫描件上传至“我的简历”中的“附件简历”里。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如实上传本人有关信息和资料,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能报名,否则责任自负,报名以规定时间内收到简历及相关资料为准。报名人员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2)专业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如果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人员报名,需邀请3名及以上同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组成专家委员会论证认定。

  (3)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

  (4)报名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因报名相关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等导致信息难以认定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本人填写。报名人员要确保所留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1.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按照发布岗位需求目录、专业及岗位要求, 对已经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及时回复审查情况,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一次性反馈不符合原因。岗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岗位简历及相关资料投递。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2023年5月5日前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四)线上初评

  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少于35人的,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开展线上初评环节;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大于35人的,通过线上初评,根据岗位数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

  线上初评工作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https://mzw.guizhou.gov.cn/)发布线上初评相关信息(含测评时间方式以及结果运用等)。

  线上初评测评专家比照线下考核专家要求设置。线上初评结果以及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https://mzw.guizhou.gov.cn/)公示。2023年5月25日前完成线上初评工作。

  (五)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工作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2023年6月5日前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布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以及线下考核相关信息。

  线下考核评审专家由政治素质过硬、职业操守良好、专业知识扎实的相近或相同领城专家担任。评审专家不得少于5人(邀请外单位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线下考核工作,线下考核结果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

  体检必须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于2023年7月11日前完成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或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统一部署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经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审定有《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行之一人员;

  (2)在2023年7月30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人员。

  成立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交书面承诺书。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及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https://mzw.guizhou.gov.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并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0851-86810840

  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0851-85831671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mzw.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4/t20230420_79156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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