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民族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经自治区民委组织专家集中评审2022年及往年立项课题,并经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评审通过课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至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委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布热 0471-6945429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412
附件: 自治区民委地方民族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结项课题一览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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