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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2022年度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名单的公示

  • 时间:2021-11-26 21: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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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黑龙江省民宗委关于开展全省民族乡村振兴试点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地)推荐、实地调研、组织评审,现拟定2022年度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9日—26日。

  具体名单为:

  1.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

  2.依兰县迎兰朝鲜族乡;

  3.依兰县青春村;

  4.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双合村;

  5.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哈拉村;

  6.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敖宝村;

  7.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西卧牛吐村;

  8.依安县前进回族村;

  9.富裕县大哈柏村;

  10.牡丹江市西安区海南朝鲜族乡;

  11.林口县东丰村;

  12.海林市永乐村;

  13.桦川县星火朝鲜族乡;

  14.抚远市抓吉赫哲族村;

  15.同江市八岔赫哲族乡;

  16.同江市渔业村;

  17.鸡西市麻山区新光村;

  18.鹤岗市东山区桦春村;

  19.萝北县红光村;

  20.集贤县鲜兴村;

  21.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

  22.黑河市爱辉区新生鄂伦春族乡;

  23.黑河市爱辉区富拉尔基村;

  24.嘉荫县常家村;

  25.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村;

  26.林甸县新富村;

  27.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敖林西伯乡;

  28.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江湾乡;

  29.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巴彦他拉村;

  30.呼玛县李花站村;

  31.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村;

  32.塔河县依西肯村;

  33.绥化市北林区兴和朝鲜族乡;

  34.明水县跃进满族村;

  35.望奎县厢白后三村;

  36.绥棱县永合村。

  

  联系电话:0451—86230298

  邮箱:hljsmzwjjc@163.com

  

  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mzw.hlj.gov.cn/system/202111/19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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