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5号)有关规定,市民族宗教委起草了《重庆市民族宗教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92号土星B1栋12层政策法规处(邮编:4011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cqsmzwfy@163.com。
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18:00。
附件:1. 重庆市民族宗教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2. 关于《重庆市民族宗教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