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全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推荐单位公示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开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办发〔2020〕17号)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我省推荐申报全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单位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10月20日17:30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民族宗教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591-87668763
传真:0591-8766876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东湖大院2栋909室 福建省民族宗教厅民族经济发展处
邮编:350001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2020年10月13日
全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推荐名单
1.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
2.三明市永安市青水畲族乡
3.宁德市福鼎市磻溪镇赤溪村
4.漳州市华安县仙都镇送坑村
5.泉州市安溪县湖上乡盛富村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