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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宗委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 时间:2023-08-05 2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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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普法内容普法对象主要措施具体活动内容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联络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7项)
宪法全区民宗委系统、社会公众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配合自治区司法厅,在“12·4宪法宣传日”期间,通过展板、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1.举行2023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暨“潮聚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活动启动仪式,为获得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代表授牌;
2.举办“和融在八桂·中华民族一家亲”文艺演出,在会场重要路段节点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设立展板、海报,图文并茂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
3.编印《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在活动现场发放,并向来访群众现场解答疑问。
12月31日政策法规处黄金海0771-5890139
民族区域自治法社会公众
食品安全法社会公众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社会公众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社会公众民族语言文字一处李国喜0771-5855002
民族语言文字二处张海英0771-5700030
宗教事务条例全区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教职人员、广大信教群众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期间,通过宣讲、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1.编印《民族宗教工作应知应会》,组织各市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宗教政策法规;
2.指导宗教界完善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计划,加强辅导与交流;
3.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等活动。
6月30日政策法规处黄金海0771-5890139
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

原文链接:http://mzw.gxzf.gov.cn/gzyw/tzgg/t168773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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