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具体活动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联络方式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7项) | 宪法 | 全区民宗委系统、社会公众 | 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配合自治区司法厅,在“12·4宪法宣传日”期间,通过展板、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 | 1.举行2023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暨“潮聚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活动启动仪式,为获得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第五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代表授牌; 2.举办“和融在八桂·中华民族一家亲”文艺演出,在会场重要路段节点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设立展板、海报,图文并茂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 3.编印《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宗教事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在活动现场发放,并向来访群众现场解答疑问。 | 12月31日 | 政策法规处 | 黄金海 | 0771-5890139 |
民族区域自治法 | 社会公众 | |||||||
食品安全法 | 社会公众 | |||||||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 社会公众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 社会公众 | 民族语言文字一处 | 李国喜 | 0771-5855002 | ||||
民族语言文字二处 | 张海英 | 0771-5700030 | ||||||
宗教事务条例 | 全区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教职人员、广大信教群众 | 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期间,通过宣讲、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 | 1.编印《民族宗教工作应知应会》,组织各市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宗教政策法规; 2.指导宗教界完善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计划,加强辅导与交流; 3.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等活动。 | 6月30日 | 政策法规处 | 黄金海 | 0771-5890139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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