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宗教院校教育服务中心是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指导江西省宗教院校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帮助实施爱国主义和政策法规教育,组织开展宗教中国化方向研究,开展教职人员教育培训等职责。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别 | 招聘 人数 | 报考条件 |
综合文秘岗1 | 管理
岗位 | 1 | 哲学类专业(0101)、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0305);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综合文秘岗2 | 管理
岗位 | 1 | 法学类专业(0301)、公共管理类专业(1204);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备注:
1.报名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2.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16日止(以电子邮箱系统显示的到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1)统一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不接受电话、现场等其他方式的报名。
(2)报名材料需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夹名称取为“×××应聘宗教院校教育服务中心综合文秘岗”。邮件标题格式:报考岗位名称+报考人员姓名+联系电话;邮箱:18873839@qq.com
3.报名材料:
(1)《江西省宗教院校教育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扫描件。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
(5)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6)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
4、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拨打咨询电话: 0791-88916978。
四、考试与资格复查
1.考试方式。招聘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并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70%。报考岗位人数大于1:10比例,则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报考岗位人数不足或等于1:10比例,则不进行笔试,所有人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宗教知识基础、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资格复查:
(1)报名者接到资格复查通知后,由本人到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接受资格复查。
(2)资格复查须携带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需教育部的学位认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要求携带的材料除原件外,均须另附复印件一份。
(3)报名人员应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主要测试职业道德、逻辑思维、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含),否则不予聘用。
5.笔试、面试和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将在江西民族宗教事务局官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为依据),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省民宗局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作风情况等进行考察。
3.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六、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附件:江西省宗教院校教育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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