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族工作理论研究,深入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以智库建设、人才培养、政策支持为支撑的新时代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研究体系,根据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省委统战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决定依托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共同建设2023—2025年我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将基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服务民族工作决策咨询、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为重要任务,以服务国家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民族研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为重要目标,着力深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民族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地性质与管理
1. 基地是由省委统战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联合设立,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负责具体建设的重要研究机构,是服务决策、学术研究、培养人才的科研创新平台。省民族宗教委等四部门将根据实际对基地建设在研究方向、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予以指导和支持。
2. 建设工作业务指导单位为省委统战部民族和宗教工作处、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省教育厅宣传思想与统战工作处、省民族宗教委协调推进处。基地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民族宗教委协调推进处。依托单位负责研究基地的具体建设工作。
3. 基地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每轮运行周期为3年,首批2023—2025年周期建设整体数量10家。
三、基地申报条件
(一)基地依托单位条件
1. 申报机构依托单位须为在川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
2. 基地依托单位应为基地建设和运行提供充分保障,为研究基地配备专职研究人员5名以上,每年给予经费支持不低于30万元。
3. 每家依托单位只能支持一个机构申报研究基地。
(二)基地自身条件
1. 申报机构必须是依托单位所属二级实体研究机构。
2. 申报机构须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和鲜明的研究特点,处于国内一流、省内领先水平,尤其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领域具备良好基础,已取得重要学术成果。
3. 基地应具备较好的办公条件和设施保障。办公场所不少于100平米。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公示。各依托单位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拟确定申报单位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填表。请认真如实填写《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申报表》,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三)报送。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申报表(一式二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一份)送至省民族宗教委协调推进处,申报表的电子版刻盘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涉密材料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外文、民族语文材料需附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联系人:李杨勇;电话:028—62010944,13880255844;邮箱:735266705@qq.com)。
四川省委统战部 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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