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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宗委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 时间:2021-08-04 22: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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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和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0〕6号)和《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反馈2020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及做好2021年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绩办通〔2021〕4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制定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区民宗委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班忠柏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李振林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杨启标?党组成员、副主任

  潘瑾兴?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梁柳宁?党组成员、副主任

  翚永红?党组成员、副主任

  余?飞 ?二级巡视员

  覃汉华?二级巡视员

  成?员:??李国喜 ?办公室(信息处)主任

  赵武林?政策法规处处长

  吴汉时?监督检查处处长

  覃凤前 经济发展处处长

  黄日勇?社会发展处处长

  张海英?民族语言文字处处长

  盘誉春?宗教综合处处长

  谢春明?宗教一处处长

  陈恩昭?宗教二处处长

  朱小梅?人事处处长

  黄 良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韦统斌?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俸代瑜?广西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主任

  韦如柱?广西少数民族古籍保护研究中心主任

  谢万春 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主任

  黄如猛 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主任

  韦尚雄 广西民族报社社长

  韦花荣 广西三月三杂志社社长

  石朝雄 广西民族出版社社长兼总编

  ????????黄祖兴 广西民族中专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宗委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韦安娜同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整改时限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因工作实际不能设定整改时限的,要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逐年有成效。

  三、整改内容、措施

  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共18条,其中4条关于宁明县城中镇馗塘村和峙浪乡那兵村的意见建议,由于2021年起两村不再归属我委帮扶,因此不列入本年度整改范围内,其余14条具体内容和整改措施如下:

  (一)来宾市领导评价“来宾市经济比较困难,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来宾更多的支持”。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在分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时,加大对来宾市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大对重点民族工作支持与指导,尤其是在培育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方面给予支持。

  责任处室:经济发展处

  (二)有业务联系的区直部门的意见建议“严格控制非法宗教在广西发展壮大,确保我区意识形态安全。”

  整改措施:

  1.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等法规规章,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提高法制观念,确保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2.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25批示精神,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对家庭教会、地下教会等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坚持系统治理,坚决打击到位,遏制宗教渗透蔓延。

  3.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在全区宗教界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加深宗教界对党的理论的认识和理解,铭记党的恩情,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4.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一是指导广西佛教协会开展讲经交流活动、广西伊斯兰教协会开展新编“卧尔兹”演讲活动、广西天主教“两会一区”和广西基督教两会举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暨神学思想建设研讨会,对各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二是开展升国旗等“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三是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发挥宗教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四是培育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将桂平西山龙华寺、桂林崇善清真寺打造成我区“宗教中国化”典范。

  责任处室:宗教综合处

  (三)有业务联系的区直部门的意见建议“该单位经常来文较急,要材料时间紧,令人难以按时限要求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沟通,密切联系。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主动做工作,提前沟通告知有关情况。二是提前分析谋划工作思路,避免匆忙布置安排任务,达不到工作质量和效果。三是强化规矩意识,按程序办文办电。

  责任处室:办公室

  (四)有业务联系的区直部门的意见建议“建设有服务中心工作重大措施平台。”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掌握。二是增强干部责任心事业心教育,促进机关干部进一步转变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指导的能力。三是在落实好民族宗教政策基础上,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更好地发挥民宗委的职能作用,谋划一些有建设性的工作路子和平台。

  责任处室:办公室

  (五)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本系统干部提出“民族工作非常复杂,建议在开启相关工作中结合实际分类实施,如绩效考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城市和农村、民族县和非民族县情形不一样,重要任务和工作重点不一样,建议分别对待,特色村寨在民族县乡村应多考虑些指标。”

  整改措施:一是多开展实地调研,民族团结进步专项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尽量做到“考少、考精、考细”,增强实效性。二是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学校、乡镇、社区、企业、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分类指导各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到“四个并重”:民族地区与散杂居地区并重,边境地区与内地并重,农村与城市并重,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三是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考核方面,每个市要求打造1个村寨,对县、乡没有分配考核指标,各市打造的村寨对象由各市决定。另外,在2021年,我委启动第二批自治区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工作,我委将会对自治县、民族乡申报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给予适当倾斜考虑。

  责任处室:委绩效办

  (六)北海市银海区本系统干部职工提出“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性强,建议多对市、县(区)加强指导,多举办业务培训班。”

  整改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工作需要和培训经费预算情况,自治区民宗委本级举办民族工作、宗教工作业务培训班,同时选派市、县业务骨干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

  责任处室:人事处

  (七)崇左市宁明县本系统干部职工提出“多安排基层同志外地观摩学习。”

  整改措施: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经费情况,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实时开展专项工作项目赴区外调研,视情适当安排基层同志随同调研学习;二是在区外举办培训班,选派基层同志参加培训,并根据日程安排开展现场教学;三是根据有关单位办班情况,适时选派基层同志跟班学习。

  责任处室:人事处

  (八)南宁市横县本系统干部职工提出“责任担当不够,多为基层宗教工作碰到的困难出谋献策。”

  整改措施:

  1.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宣讲培训。一是举办全区民宗委系统干部培训班,对基层宗教工作干部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二是选派分管宗教工作领导、宗教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到各市、县(市、区)宣讲宗教政策法规知识,讲解如何做好基层宗教工作。三是在召开的相关会议上,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宗教政策法规进行解读,提高基层宗教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宗教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解决宗教工作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处室:宗教综合处

  (九)贺州市八步区本系统干部职工提出“希望自治区民宗委在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方面多向贺州市倾斜,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经费方面多支持。”

  整改措施:根据年度资金情况,尽可能加大对贺州市自治县、民族乡的支持力度。同时,强化工作指导,指导市县更好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提高资金效益。

  责任处室:经济发展处

  (十)柳州市鹿寨县本系统干部职工提出“多给予非民族县政策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多出台机制鼓励基层创新发展,建议引入“智创”鼓励措施,实现全广西民族大团结,大发展!”

  整改措施:一是在资金安排方面,统筹民族县和非民族县,尽可能加大对非民族县的支持力度。二是强化对非民族县的工作指导,支持地方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三是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安排时,适当考虑非民族县的情况,加大对非民族县的支持。

  责任处室:经济发展处

  (十一)梧州市长洲区本系统干部职工提出“建议年内要开展的工作尽量在年初部置,如有临时追加尽量在时间上提前些,以便基层有较充分的时间完成。要求上报的材料尽量提前预见,多给些时间,基层单位人员少负担综合工作较多,请予理解。”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改进方式方法,年内工作任务年初谋划,提前部署,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对紧急突发事项或临时性增加事项的,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主动作为,做到有预见性,严格执行一事一报审批制度,从严控制。确需基层协助的尽量提前沟通,以便留足时间给基层准备。二是减少向设区市、县(市、区)索要材料报表数据的频次,现有材料报表数据能解决问题的,不得随意向设区市、县(市、区)索要专项材料。

  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二)宁明县爱店镇一贫困户提出“宁明县爱店镇家人卧病在床,但是前年去年这两年都没有得低保。”

  整改措施:经了解,该贫困户一家家庭成员6人,户主黎某,男,43岁,普通劳动力,在家专职种火龙果,年收入大概10000元;其妻赵某,女,45岁,普通劳动力,在广西宁明县爱店水厂务工,年收入19500元;之子黎某,男,11岁,在广西宁明县爱店镇中心小学就读;之女,黎某,女,20岁,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就读;之父黎某,男,74岁,残疾,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80元、养老126元、边民补助210元,共计416元/月;之母陆某,女,73岁,无劳动力。2018年3月之前全家享受低保,之后按民政低保标准核实,该户家庭收入稳定,有一辆货车,生活条件比较好,因不符合享受低保标准而被取消了低保。下一步将继续关注该户贫困户,在政策范围内尽量向其倾斜,按照重度残疾特殊人员向乡镇申请相关帮助。

  责任处室:经济发展处

  (十三)宁明县寨安乡那练村一贫困户提出“崇左市宁明县寨安乡那练村那练屯主干路到家门口还有少部分路没有硬化,希望帮搞硬化工作。”

  整改措施:那练村于2017年整村脱贫,对照现行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那练村在“有路通村屯”方面已达标。全村所有农户在“有路通”方面均已达标,实现了从房屋到自然村(屯)路,原则上有宽度不少于0.8米的路(或台阶)通达。那练村“两委”把农户入户路硬化列入脱贫巩固拓展工程。2021年,那练村计划采取村集体经济收入出一点、争取后盾帮扶单位拿一点、农户自家凑一点等方式逐步实现全村的入户路硬化,从而不断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责任处室:经济发展处

  (十四)宁明县爱店镇堪爱村一贫困户提出“宁明县爱店镇堪爱村板堪屯村民人均分到的田地比较少,比较难满足生活需要,希望民宗委领导可以介绍些工作,比如工厂企业、保安之类的,让村民有比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这样大家就很开心了。”

  整改措施:经了解,该贫困户一家家庭成员4人,户主马某,男,59岁,普通劳动力,在爱店镇中心幼儿园做保安;其妻方某,女,60岁,在爱店镇做环卫工,年收入18000元;之子马某,男,31岁,普通劳动力,现在南宁务工,年收入大概36000元;之女马某,女,38岁,残疾,无劳动力。2019年10月,户主马某经村委工作队介绍到爱店镇边检做协警,2020年12月因年龄偏老被辞退,后经介绍2021年3月至今在爱店镇中心幼儿园做保安,收入比较稳定。

  责任处室:经济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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