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宗委(局):
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讲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抓好“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激励和动员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主题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突出“永远跟党走”的活动主题,结合我们党百年伟大征程和中华民族沧桑巨变的历史与现实,进一步加强干部群众“四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习宣传教育,充分展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精神风貌,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内容形式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部署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密切结合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确定宣讲内容。宣讲活动要主动纳入各地“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充分运用“双语”宣讲、群体性文体演出(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讲。
三、具体安排
(一)安排宣讲人员。宣讲人员原则上从我省获全国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模范个人中挑选。若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从全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模范个人中遴选(附件1)。
(二)制定宣讲计划。宣讲活动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将宣讲活动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培训、文艺演出等活动中统筹实施,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科学制定宣讲计划并填写宣讲活动统计表(附件2)。各地宣讲活动从即日起到7月底组织开展。
(三)撰写宣讲材料。宣讲材料应突出“永远跟党走”的主题,深度挖掘总结和生动提炼宣讲素材,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领导各族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共同富裕的光辉历史,讲好各民族从一穷二百到实现全面小康的历史巨变;围绕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领导各族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历程,讲好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重要讲话精神,讲好各族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精神风貌。
(四)组织现场宣讲。各地要组织宣讲人深入机关、学校、社区、乡村、企业、车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等开展宣讲,充分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广泛参与,在宣讲互动中讲变化、说感受、谈体会、促交流,把干部群众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及时报送情况。请认真谋划组织本次宣讲活动,并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宣讲活动统计表、宣讲情况报告、宣讲现场图片(视频)报送监督检查处(电子版请发送指定邮箱)。
附件:1.2019年全国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受表彰模范个人名单.doc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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