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民宗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要求和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抓好创建工作,不断擦亮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金字招牌”,维护我省“全国民族关系最好的省份之一”“民族团结的典范”的崇高荣誉。
(一)准确把握主线内涵抓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新时代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鲜明主线和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对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了系统阐述。创建工作必须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
一是把握“五个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各级要把“五个认同”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创建工作的根本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正视共性、增进一体,准确把握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历史必然规律,引导各族群众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以实际行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三是把握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各级要围绕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亲如一家开展创建,积极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共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果。
(二)聚焦主线融入大局抓创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评价标准,体现到创建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一是继续深入抓好《意见》和《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开展好贯彻落实《意见》及《实施方案》大督查,推动党委政府担负起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格局,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推动创建工作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融入融合。将创建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瞄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把创建工作融入于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特色产业发展、民生福祉改善、社会治理创新等各个方面,不断释放创建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效应。
三是推进创建工作全覆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创建工作的核心目标,各地要推动创建“七进”主阵地、主渠道全覆盖。三个自治州、遵义市要深化巩固和创新拓展,其他地方要挖掘优势和主题特色,创新载体,找准定位创建品牌,把创建示范单位打造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阵地,提炼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充分营造全社会共创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主线方向精准抓创建。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贯穿到民族工作各领域各环节。
一是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举办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民族领域各类节庆活动、展览展示、新闻宣传、文创作品的主题,引导各族群众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命运共同体;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教育培训,深化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以及民族团结教育;总结提升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四帮五共”建设经验,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影响力;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发挥媒体引导作用,丰富和拓展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宣传教育载体。
二是找准融入点结合点精准创建,找准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提升创建水平。党政机关要做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表率,在履职尽责中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社区要着力构建嵌入式的社区环境,让各族群众安居乐业;乡村要顺应城镇化发展,以党建引领将创建融入乡村振兴;学校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企业要广泛吸纳各族员工充分就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部队和驻地政府要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抓创建;窗口和服务行业要着力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宣传水平和能力。
三是加强创建工作研究,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依托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中小学、科研院所、博物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建立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培训基地、研究基地,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地建设的推荐工作。大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教学培训、理论研究、政策评估。把准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提升创建质量,推动创建一批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中华文化特征、彰显中华民族文化视觉形象的品牌和阵地。扶持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示范项目,做好创建省级、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推荐工作,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引导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不断增强参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
以省委、省政府开展综合大督查推动创建工作,加强统筹谋划,因地施策、分类指导,先易后难、逐步推进,走精准化、项目化、数字云创建之路,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见成效。鼓励已创建成功的全国示范区(单位)探索发展,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创建全国示范。
贵阳市:一是突出主线提炼主题开展创建示范,形成省会城市创建特色和经验。二是深化创建全国示范认识,围绕主线要求结合创建资源和优势,找准创建全国示范的定位,培育和挖掘典型,围绕《测评指标》开展创建示范自查增效。三是抓好各类型示范典型的重点打造与巩固升级。?
遵义市:一是依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点项目建设,巩固和深化创建全国示范成果,以传承红色基因创建优势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二是把“传承红色基因、讲好遵义故事”主题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密融入作为重大项目研究,做好申报全国创建重点扶持项目工作。三是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建设,落实有关高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
六盘水市:一是对照国家民委《测评指标》和创建全国示范方案,针对专题调研中提出的短板弱项,抓好整改落实,为创建全国示范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围绕创建全国示范主题,深化全市示范创建经验和效果,新挖掘和打造一批示范点,做好迎接考核验收准备工作。三是以《测评指标》和开展第三方评估为契机,开展创建工作测评指标体系项目研究,落实有关高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地建设。
安顺市:一是对照国家民委《测评指标》,对标对表完成创建示范规定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创建,争取今年命名省级示范市。二是深化创建全国示范认识,总结省级创建经验,找准创建全国示范的主题与定位,结合创建资源和优势,提炼经验和特色。三是打造创建示范典型,抓好“七进”创建基础工作的提质增效。
毕节市:一是对照国家民委《测评指标》,落实创建工作措施和规定。二是结合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际,深化“七进”创建示范基础工作,总结提炼经验。三是指导紧扣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提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标准化、多样化、特色化的水平。
铜仁市: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对照国家民委《测评指标》,制定申报再创建全国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二是学习和借鉴经验,创新和改进载体及方式方法,深化创建内涵,拓展创建载体。三是依托创建示范资源优势,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地建设。
黔东南州:一是巩固创建全国示范成果,加强创建示范提质扩面增效。二是做好州博物馆申报全国创建重点扶持项目基础工作。三是做好有关高校、党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地建设。
黔南州:一是继续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工程,深化互联网、大数据成果的转化提升和运用。二是打造“示范带”、“示范群”和“两新组织”创建示范典型。三是做好有关高校和地方单位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地建设。
黔西南州:一是深化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创建工作,推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典型。二是做好有关地方和单位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地建设。三是加强全州“七进”创建示范提升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调研指导。推动各地突出主线聚焦创建,在围绕主线、找准主题上下功夫,深化创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的认识,促进创建工作与各领域各行业融合与融入,进一步挖掘成效,提升经验特色,高质量落实创建工作要求。
(二)加强工作调度。围绕配合开展中办65号文件及我省实施方案大督查工作要求,建立台账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及时通报提示和整改落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强力量建设。从基层抽调力量充实创建工作专班,选派干部参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协调配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体意识有关基础性和重大问题研究,增强创建示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四)加强宣传推介。深入挖掘各地创建工作的主要举措、亮点特色、主要成效、典型经验,组织整理筛选和提炼典型事迹,通过简报、报刊、网络、图片等宣传和报道,向国家民委推荐一批创建示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典型案例。
(五)项目经费支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职能,在推进重点创建全国示范目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研究基地建设等方面,加大和实施项目化经费安排。
(六)推荐参评命名。我委将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在各市州组织创建基础上,推荐评审和命名一批省级创建示范单位(附件2)。各市州推荐省级示范区(单位)须在本级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创建工作事迹材料及审批表(附件3)务于2021年6月18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处室:监督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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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51-86827827???????
电子邮箱:361383186@qq.com
附件:1.2021年度创建工作月台帐.doc
3.2021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分配表推荐表.doc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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