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民族宗教委(局),省级有关单位,委属民族文化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2年云南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精品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云南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
(二)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化精品项目
(三)省级民族机动金文化项目
二、申报时限
2021年6月9日至6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项目采用属地申报的形式,除办公地址位于昆明市的省级有关部门及其所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外,其余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均在属地申报。各州市(单位)通过省民族宗教委分配的固定账号和临时账号,登录“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化项目管理系统”统一申报。
登录方式: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暂不支持IE),进入“云南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首页(https://mzzj.yn.gov.cn),在“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中点击“云南省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化业务平台”,选择“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化项目管理系统”进入登录页面。填报项目前,请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申报页面首页下载)和《申报指南》(详见附件),选取相应的项目类别分别填报。
各申报单位可加入公共QQ群(群号:902101607)进行业务和技术咨询,工作人员将在上班时间在线解答。申请入群后,要严格遵守群规定和管理人员要求。本年度申报工作全部完成后,QQ群解散。
除在网络系统上申报外,所有申报项目还需提供纸质盖章版申报表和相关申报材料一式2份(项目申报表可从申报系统中打印),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送达或邮寄至省民族宗教委文化宣传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省级民族文化项目经费为财政扶持性资金,遵循科学预算、合理使用、绩效优先、跟踪监督、专款专用的原则。各州(市)、县(区、市)民宗委(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对于符合《申报指南》各项规定和要求的申报项目,要积极予以支持,提供申报帐号,加强业务指导。
(二)各州(市)、县(区、市)民宗委(局)和申报项目主管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含系统填报的内容),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各项规定和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必须规范、完整、准确,从严控制低水平项目、同质化项目和材料不规范项目,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各州(市)、县(区、市)民宗委(局)和申报项目主管单位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做好项目调研、征集和储备工作,加快建立科学、系统、完备的项目库,逐步淘汰针对性不强、预算不规范、效益不明显的项目,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科学高效。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公共QQ群及时补充通知。各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可通过电话或QQ群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杨海林 15559776109 陈 韬 13888665176
电话:0871-65322943 65340744(传真)
QQ群:902101607
报送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8012室
技术支持:杨凯 18787257052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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