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民贸民品企业管理,根据国家民委相关文件要求和吉林市、延边州民委的请示,按照“全过程管理加动态调整”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取消延边神圣制药有限公司等16家民贸民品企业资格,自公告之日起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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