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宗教法治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吉林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08-05 20:57:37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关于做好2023年吉林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吉民族发〔2022〕14号

  

  各市(州)民委,长白山管委会民宗局,相关县(市、区)民宗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吉林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涉农统筹整合部分)指标的通知》(吉财党政指〔2022〕960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吉林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吉财党政指〔2022〕959号)精神,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已由财政厅下达到你市县财政局。

  请你单位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吉林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党群〔2018〕83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国家级脱贫县,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吉林省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吉财农〔2021〕613号)执行。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省级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按照《吉林省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吉财农〔2021〕613号)执行。

  各地要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认真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在2023年度第二季度、第四季度终了后,汇总报送吉林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联 系 人:孟祥超 0431-88904873

  电子邮箱:xingbianban@126.com

  附件:2023年度吉林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mw.jl.gov.cn/xxgk/tzgg/202407/t20240731_894052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国生态农业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