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民宗委(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0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省民族宗教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举办云南省第四届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说课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云南民族中学
协办单位:云南省教育学会少数民族专业委员会
二、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7日前。
(二)比赛时间
2019年6月15日—6月16日。
三、地点
云南民族中学(昆明市江岸小区白云路628号,市内可乘10路、55路、59路、96路、105路、114路、146路到江岸小区站下车)。
四、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的授课教师。
五、参赛内容
比赛设小学组、初中组、普通高中组、中职组(含职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院校)等4个组别。参赛教师以中小学、高中(中职)民族团结教育教材为蓝本,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进行说课。
六、参赛要求
(一)请各州(市)教育局(负责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参赛教师推荐)、人社局(负责技工院校参赛教师推荐)及有关学校根据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推荐优秀教师参赛。参加过2016年云南省首届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说课比赛,2017年云南省第二届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说课比赛,2018年云南省第三届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说课比赛,并且已获得一等奖的教师不再推荐参赛。
(二)参赛教师的多媒体教学课件需辅以简短的教学视频片段,展示自己在课堂教学中开展活动的精彩片段(在教学课件中设置视频链接)。
(三)参赛教师参赛时须向评委提交一式三份的教学设计(模版见附件3)。
(四)每位教师的说课时间为15分钟,超时将扣分。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赛教师于2019年6月14日下午到云南民族中学报到,6月17日早餐后离会。
(二)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教师比赛期间的食宿由承办单位承担,交通费、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因本次比赛经费预算有限,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恕不接待与比赛无关的人员。
(三)请各州(市)教育局、人社局于2019年5月17日前将参赛教师名单(报名表见附件2)汇总后统一报送至云南民族中学联系人邮箱;请省属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直接将参赛教师报名表于5月17日前报送云南民族中学联系人邮箱。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九、联系方式
(一)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联系人:杜忠初、王金虎
联系电话:0871—65312893、13529257604
(二)云南省教育厅
联系人:魏熙晶
联系电话:0871-65172255、13888910927
(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冯会文
联系电话:0871—67195722、13150755729
(四)云南民族中学
联系人:金珊
联系电话:15969590271
电子邮箱:2031228218@qq.com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参赛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 比赛报名表.docx
附件: 比赛教学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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