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中)直单位接收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4〕12号)等文件精神,8月16日,省民族和宗教委开展了2024年省(中)直单位双向选择接收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现场报名工作,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定于8月20日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士兵开展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岗位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工勤1名。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时间
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00开始,面试人选须在9:30前到达考点,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四、面试地点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号)二楼会议室。
五、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面试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工作实绩等表现,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按百分制评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
六、录用办法
按照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权重比例合成总成绩(其中,量化评分成绩占总成绩权重60%,面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40%)。依据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电话通知面试人员面试结果。
拟录用人员信息将在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mzw.l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安置手续,被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果放弃录用,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有关要求
1.面试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人选报到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面试人选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持序号牌参加面试。每名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顺序,在面试人选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选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人选进入考场后首先报告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人选进入考场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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