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宗教法治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时间:2024-10-31 20:28:16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2023年,省民族和宗教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在委党组领导下,统筹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举措,不断提高政治能力、风险防范能力、抓落实能力,确保民族和宗教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立机关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7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完成年度法治培训,7名新申领执法证人员通过培训考试。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执法事项清单并施行动态管理。编制完成省民族和宗教委2023年版《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行政职权责任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编制省、市、县三级民宗事务部门《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确保办事不找关系路径图表清晰准确,合规办事业务指南通俗易懂,对同一权力事项,编制的内容全省规范统一。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营商环境转变。

  (三)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召开委党组会议、委务会议研究重大决策事项过程中,严格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实合法性合宪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定》,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发审核程序,全年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落实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经程序废止制度性文件2件。完成法律顾问续聘工作,全年法律顾问对84件(次)合同进行法制审查,参与专项工作研讨和分析研判,所提法学专业建议均得到采纳。

  (四)高质量完成《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立法。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部署,严格遵循立法程序和规律,高质量完成《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会同省司法厅和有关方面认真起草条例草案。召开委党组会议3次,研究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二是广泛开展立法调研,先后赴黑龙江省、福建省、重庆市学习宗教立法经验,在我省的部分市了解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各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建议。三是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先后2次书面征求各市民宗局、省宗教团体意见;召开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代表、基层宗教干部等参加的座谈会14场(次),走访宗教团体12个、宗教活动场所29个,听取基层关于宗教立法的建议。四是坚持法治统一,与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宗教局规章有效衔接,明确了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置非法宗教活动”职责,避免形成监管盲区。五是积极防范化解宗教立法风险。2023年11月1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五)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省民族和宗教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撰写心得体会和研讨,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制定我委2023年普法宣传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纳入宣传重点。按照“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题,在委机关和门户网站大力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指导各市、各宗教团体和有关社会组织,同步开展宪法和法规宣传学习,大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六)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指导各市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推动执法行为规范公正文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委托“法治教育网”开设专栏,对民族宗教系统417名执法人员开展线上培训,并增设考试环节。从培训情况看,学员全部完成线上培训,80分以上人员占76.5%,培训规模大,成效突出。

  (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扎实有效。对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组织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健全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事件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维护司法权威。制发并公布我委《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诉求表达渠道,保障合法权益。

  (八)监督效能充分显现。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重大事项向省委统战部、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报告,依法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主动向省政协通报,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5件。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履职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切实提高依法公开工作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肯定成绩的同时,省民族和宗教委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对宗教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还需加大;三是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提高。

  2024年,省民族和宗教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入脑入心。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法治工作好的经验做法。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指导铁岭市开展民族宗教领域联合执法试点工作,组织召开全省现场会,推广联合执法试点经验。四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原文链接:https://mzw.ln.gov.cn/mzw/xxgk/tzgg/2024022715425260365/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国生态农业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