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民宗办发〔2016〕15号)
各州市民宗委(局)、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工作要点》,结合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和省委、省政府信息报送要点,制定《2016年民族宗教工作信息报送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信息组织报送工作。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2016年民族宗教工作
信息报送要点
2016年,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组织报送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以确保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加强策划、选题,加强搜集、分析、综合和研判,加强舆情监测、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和方法的运用,为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2.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3.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情况。
二、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1.健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机制情况。筹备召开示范区建设省部联席会议和2016年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示范区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提出“十三五”时期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实施方案情况。
2.编制和实施“十三五”专项规划情况。重点编制《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16—2020年)》和《云南省民族特色村镇建设规划(2016-2020年)》情况;编制实施兴边富民、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精准扶贫等规划,制定2016年年度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着力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难点和短板问题情况。
3.组织实施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情况。制定和实施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各地编制示范点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情况;着力打造出一批新的各具特色、类型多样、标杆性的示范典型,创造新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抓点带面推动示范区建设情况。
三、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1.牵头实施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情况。加快推进《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实施情况;召开现场推进会和工作推进会,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项目实施计划,实现“五通八有三达到”目标,全面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情况。
2.加强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村推进整族帮扶情况。总结推广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经验,推进实施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协调推进云南中烟公司、省烟草公司和长江三峡集团对口帮扶项目情况;继续做好上海对口帮扶人口较少民族工作,广泛动员企业、发达地区和社会团体包村帮乡帮扶情况;抓好《云南省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助学补助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
3.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继续抓好怒江州脱贫攻坚整州推进,加快贫困民族乡整乡推进和直过民族聚居区整族、整村推进情况;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情况。
4.加强民族特色村镇和民贸民品工作情况。加强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与旅游业融合互动式发展;进一步推进民族贸易民族用品发展工作,加大力度实施“扶强十企、培育百企”工程,确保优惠利率中央财政贷款贴息持续增长情况。
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
1.推进民族宗教法治建设情况。全面实施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建设规划,推进民族宗教法规规章的“废、改、立”工作情况;依法履行我委22项权力清单,制定实施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做好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的规范管理工作情况。
2.强化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情况。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执行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法制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情况。
3.加强城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启动《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订工作;做好城市少数民族失地群体、特殊困难群体和在滇新疆籍等外来少数民族务工经商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省级城市少数民族失地群众创业就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继续抓好省级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工作,扩大试点面,并加强调研,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总结推广城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经验与典型情况。
五、促进民族教育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1.继续推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实施2016—2017学年迪庆州怒江州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工作;做好特有民族本科及大中专班、云南民族中学、师大附中高中民族班、中央民大附中高中班、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录取和协调服务工作情况;云南民族文化职业学院建设规划情况;抓好“直过民族”聚居区劳动者素质提高工程情况。
2.大力繁荣民族文化事业情况。着力扶持一批少数民族濒危文化抢救、文物古籍保护、重点出版物发行、精品文艺作品创作、非遗传承人培训等项目情况;推进实施民族文化“双百工程”,重点扶持20个突出人才传承项目和20个民族文化精品项目;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普查工作,推进全省民族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推进云南民族文化宫建设情况;做好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筹备参演工作情况。
3.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各地不断完善“走出去、请进来”的合作方式,加强与国(境)内外在民族宗教文化、经贸等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情况。
六、推动宗教工作法治建设
1.各州市修订地方性宗教法规和政府规章,各全国性宗教团体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情况。
2.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中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情况。
3.推动条例配套规章的贯彻落实,做好各专项工作,解决遗留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4.精简宗教事务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等情况。
七、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
1.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制止和处理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通知》工作开展情况。
2.以“去极端化”为重点,深入开展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加强正面引导,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类出版物和非法网络传教行为,做好2016年朝觐组织服务工作等工作开展情况。
3.积极稳妥推进自选自圣主教工作,教育转化天主教地下势力,抓好民主办教工作等工作情况。
4.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未登记的基督教组织,抵御境外基督教渗透等工作情况。
八、指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
1.指导加强宗教思想建设,支持宗教界坚持中国化方向,举办征文、研讨会等活动情况。
2.推动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支持宗教团体完善教规制度、提升服务能力的情况。
3.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健全培训体系,加强人才建设情况。
4.推进《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和《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的贯彻实施以及宗教院校宗教专业课教材统编工作情况。
九、做好正面引导和服务工作
1.指导宗教界继续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情况。
2.指导宗教界以“规范”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情况。
3.以学习领会中央有关宗教工作的重要精神为主题,继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情况。
4.引导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重点放在扶贫济困和养老领域情况。
十、开展宗教领域对外交流
1.发挥宗教界的特点和优势,在对外交流中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抵御宗教极端主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情况。
2.加大对港澳台宗教界人士的团结争取、支持宗教界在国际机制中发挥积极作用情况。
十一、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自身建设
1.按照中央、省委部署,扎实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情况。
2.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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