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26日至12月28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民族宗教委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年2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省民族宗教委党组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力传导不力问题”整改情况。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召开会议。3月23日召开了省民族宗教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工作;二是签订责任书。委党组书记、委主任分别与分管委领导和处室、单位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三是个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截至3月28日,委机关处室、委属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共496人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四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委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和单位研究工作时,都要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个季度至少研究过问一次,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全覆盖、不留死角。
2.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不够,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乏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委党组多次向上级组织反映,目前,已配备委纪检组组长。二是积极配合做好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纪检监察部门实现“三转”,聚焦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年内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3.关于“所属事业单位均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纪检工作人员”问题整改情况。截至3月10日,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全部明确了一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一名具体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
(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弱化,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按照党章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成立了党的基层组织,把省属8个宗教团体院校中的党员分别编入了4个党支部。
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财务管理混乱,违反财务制度的情况时有发生”的问题。
1.关于“委下属个别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处理情况。2012年省审计厅对省民委进行审计,发现省民族中专学校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按照省纪委督办要求,省民委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处理情况已书面报省纪委、省审计厅,违规资金已分别上缴省纪委、省审计厅的廉政账户。
2.关于“2011年超范围列支业务招待费459743.6元”问题的整改情况。2013年省民族中专学校已按审计整改要求调整了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全部整改到位。
(二)关于“个别单位工程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问题整改情况。2016年2月19日,委监察室到云南民族博物馆,就155万标段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标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云南民族博物馆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邀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程序符合政府采购规定。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重大资金安排没有提交党组会研究”的问题。委党组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议事决策规则,制定了《关于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职责分工的实施意见》(云民宗发〔2016〕5号),明确了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人事问题、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的决策原则、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问题均按程序提交党组集体研究。
1.关于“2015年7月在安排2015年度省本级民族团结保障工程专项经费时,仅以委务会决定资金分配”问题整改情况。按照云民宗发〔2016〕5号文件规定,今后,100万元及以上资金安排使用,由委务会研究提出意见,党组会议决定。
2.关于“省民族博物馆440万场馆改造工程项目未经集体研究”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巡视反馈意见,云南民族博物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总结经验,深刻剖析原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表示今后要严格遵守省民族宗教委规定:安排使用3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资金,由单位集体研究后,报省民族宗教委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安排使用1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的项目资金,由单位集体研究,报省民族宗教委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委务会研究决定;安排使用3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资金,省民族宗教委委务会议研究后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3.关于“省佛教协会对外投资50万元,至今还有22万元股本未收回”问题整改情况。2016年2月2日委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处室研究整改措施,3月17日,昆明和平医院已将22万元股本归还了省佛协。
(二)关于“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的问题。
1.关于“民主推荐干部存在推荐对象人员名单提供不全,推荐范围狭窄”问题整改情况。今后,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每次选拔任用干部时,做到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不漏1人。
2.关于“执行干部人事工作回避制度不严”问题整改情况。今后,在开展干部人事工作时,严格执行当事人回避制度。
3.关于“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到位,部分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问题整改情况。委党组决定,巡视反馈意见后,机关处室、委属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达到或超过10年的,一律交流轮岗。目前,已拟定交流轮岗方案,完成了委属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机关6名处长的交流轮岗工作,计划5月底前全部完成交流轮岗工作。
4.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材料缺失,前后记载不一的情况较多”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档案管理,组织人员对干部人事档案逐人逐项进行了审核,确保档案规范完整;二是对原省宗教局部分干部档案缺失问题,由人事处负责,多渠道查找资料,争取在年内补全缺失的材料,规范档案管理。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致使多家出问题的单位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原省宗教局回收的违规购房款313万元长期挂账达7年之久”问题情况。2014年10月14日,省宗教局已将上述款项上缴省财政厅。原省宗教局基本账户存款所产生的利息已按要求按季度上缴省非税局。
(二)关于“部分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在职不尽责、落实上级指示打折扣”问题整改情况。委党组坚持立行立改,在巡视期间,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严格工作纪律的通知》(云民宗办发〔2015〕39号),明确了相关纪律,强化制度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1.关于“民族出版社固定资产出租整改、处置问题”整改情况。2016年2月4日,省民宗委分管领导召集出版社相关负责人与租房当事人协调整改问题,当事人承诺3月30日前交清房租和借款,并写下了保证书。目前,未履行承诺,出版社已向昆明市西山区法院起诉,4月6日,西山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案件,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2.关于“民族出版社4名职工借公款至今未还”问题整改情况。经过积极整改,截至3月10日,有两人的借款已全部归还。另外2名职工借款将按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催收。
3.关于“省民族中专学校个别职工借款问题”整改情况。截至2016年3月31日,长期借款未及时报账的三位教师所欠款已报账和还清,问题已整改到位。
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向我委正式移交了1件问题线索。委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同时加强与省直机关纪工委的协调联系,及时汇报沟通情况,听取指导意见,全力推进问题线索办理。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具体进展情况我们将及时向省委巡视办和省委第七巡视组报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民族宗教委反映。联系单位:省民族宗教委纪检组;联系电话:0871—65375708;电子邮箱:26555487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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