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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4-10-31 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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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1日至12月20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3月7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自治区有关要求,坚决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整改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一)深刻学习领会,增强政治自觉。巡视意见反馈会当天,委党组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领会把握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意见建议;3月7日,以党组文件形式向委各级党组织印发反馈的巡视意见,以及巡视反馈会上有关领导的讲话、表态发言等,强调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严抓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委党组班子成员和二级巡视员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组、督导组、宣传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了《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三)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先后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动员会、巡视整改党组专题(扩大)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等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将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措施。

  (四)强化跟踪问效,确保高效整改。整改期间,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党组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和督办;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责任部门和承办人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每月汇总上报1次整改情况,对照整改销号台账,整改1个销号1个。巡视整改日常工作自觉接受驻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

  (五)注重建章立制,推动标本兼治。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截至目前,已建立、完善《自治区民宗委党组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自治区民宗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自治区民宗委党组“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自治区民宗委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自治区民宗委平时考核工作办法(试行)》《自治区民宗委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等制度6项,强化制度执行,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权的良好态势。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委党组严格对照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逐条逐项认真整改。截至目前,对照总体反馈意见制定的104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和宗教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履职尽责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民族宗教工作。一是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确保总书记号令、党中央部署在全区民族宗教领域不折不扣落实落地。二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找准推进工作的发力点。三是结合开展主题教育,以“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领头羊’,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等专题研讨深化学习,突出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2)加快推进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广西贯彻落实〈“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的实施意见》。二是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条例》(暂名)的起草。目前,该条例已列入自治区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三是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积极配合自治区发改委推动“兴边富民”行动,广西兴边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广西“十四五”兴边富民行动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四是加快推进广西民族职业学院筹建工作,学院建设项目纳入《广西高校设置“十四五”规划》,并报教育部备案;与扶绥县人民政府就项目建设用地签订了用地合同。目前,正与相关企业就融资事宜进行洽谈。

  (3)加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项目公示牌建设、加强和规范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建设;举办全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政策业务培训班、对中央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绩效评价迎检进行政策培训,以评促学开展全区资金项目档案评比活动。二是强化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把控项目入库、资金项目进度、项目质量、资金绩效等重点环节,县级民宗工作部门做好对入库项目进行审核把关、负责项目实施和组织竣工验收,自治区民宗委对各地资金安排项目情况、资金项目进度情况进行跟踪,开展资金项目计划备案,资金项目进度季度通报,年底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三是深入防城港、崇左两市7个县(市、区)开展资金项目专项检查,并深入各市调研指导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工作,同时还参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专项行动、全区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核查、衔接资金分片包干、2023年后评估年终考核评估试点工作,共同做好衔接资金的检查和会审。四是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在推动产业发展的作用,2023年投入产业发展的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占比超过60%。

  (4)加强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2022-2023年累计招聘录用9名年轻干部,其中3名为壮语翻译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完成壮语文翻译人才储备库完善工作,较之2022年增加了60名壮语文翻译人才。三是根据市县需求,召开2023年全区民族语文翻译政策及规范标准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和使用。四是加快《简明汉壮辞典》《汉壮专名对译辞典》工具书编译编写工作,重新制定民族语文工具书编纂工作方案,召开2023年民族语文工具书编纂推进会、预审会,解决工具书编纂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截至目前,已完成两本工具书的编译编写工作。

  2.围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工作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快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一是在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时,加大推荐示范市、县(市、区)的力度。2023年1月,我区获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4个,示范县(市、区)6个,数量均创历次新高;向国家民委推荐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8个、示范县(市、区)21个,占推荐总数的61.7%。二是加大向国家民委的请示汇报力度,先后6次向国家民委汇报工作,争取国家层面给予广西更多命名名额并向示范市、示范县(市、区)倾斜。三是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议命名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40个(较第五批增加了10个名额),示范乡镇(街道)63个(占比达拟命名对象总数的21.36%),并于9月21-27日对拟命名名单进行了公示。

  (2)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工作。一是组织编委专家参加《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编纂工作培训,加强对编纂工作的指导。二是召开《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广西卷》编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存在问题,部署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三是制定并印发《自治区民宗委关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的方案》,委领导带头深入到市县开展宣讲工作。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51个委员单位全部加载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链接。五是与14家中央驻桂、区直媒体签订合作协议开展融媒体专题合作,开展隆林各族自治县70周年县庆、“潮聚三月三·和谐在八桂”等重要活动宣传报道。六是召开“广西模范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一是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管理指导。召开研究基地成果报告会,指导研究基地研究成果转化运用。到5家研究基地开展了调研,并对3家研究基地进行了随机抽查。指导研究基地申报自治区民宗委2023年度民族宗教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课题;协调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在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中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12项,委托6家研究基地开展研究。指导10家研究基地开展“道中华”文创宣传活动,征集到书画、短视频、创意文章等作品200多幅(篇)。二是对24项研究基地课题进行结项评审,组织开展优秀成果评选,评选出优秀成果10篇。三是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课题的跟踪管理,完成28项2022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课题的评审结项工作。四是汇编并内部出版了《广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题论文选编》《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研究》《2021年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大调研成果汇编》等3本调研成果。五是制定印发《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推进新时代全区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20篇。

  3.推进宗教中国化广西实践走深走实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指导。一是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研究,将重要讲话、重要文件、重点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部署推进工作。二是举办广西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经验交流会;分管委领导主持各市民宗委(局)负责人、宗教科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宗教工作,及时解决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加强对宗教工作的指导。党组书记、分管委领导先后带队深入百色、柳州、贺州等市开展调研、检查,指导推动工作;制定并印发《2023年全区农村宗教治理专题培训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开展农村宗教治理业务培训;分管委领导、政策法规处、宗教二处等业务处室负责人先后到基层开展宗教工作专题宣讲,及时传达上级精神;编印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资料下发至各市,增进基层干部对上级文件、部署的了解。

  (2)加强对宗教团体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监管。一是帮助宗教团体加强组织建设。指导广西佛教协会、广西伊斯兰教协会召开代表会议完成换届,修改完善协会章程,选齐配强领导班子。二是开展神祇名录编制工作,进一步核查甄别和完善全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登记建档信息。三是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宗教教职人员考核等内部管理制度。四是指导南宁市、玉林市等地完成违规修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商业化问题的整改。

  (3)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举办自治区民宗委系统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民族宗教工作业务培训班和自治区民宗委系统处级以上干部民族宗教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通过开展宗教工作学习交流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管理。三是支持广西社会主义学院、防城港市委党校、广西大学等党校、社院、高校科研院所宗教方面专家学者开展宗教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加强宗教学研究队伍建设。目前,我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究基地已确定81名专家队伍。四是开展宗教人才队伍情况调研,收集掌握各市宗教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基本情况,并向自治区党委上报专题信息。

  4.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风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并印发《自治区民宗委党组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对检查考核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方式、结果应用等进行规定。二是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民主(组织)生活会及述职报告中,主动报告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三是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会,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四是各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分管处室(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并到分管直属单位开展至少1次意识形态专题调研,重点指导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和广西民族出版社等直属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的措施和办法。

  5.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责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落实成员单位职责。一是认真履行资金保障专责小组职责。加大资金倾斜支持,投入44个国家级、自治区级(含参照给予支持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占资金总量的71%。二是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全面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工作,2023年国家反馈广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结果,民宗部门主管的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实现连续7年获得“A”。三是认真履行乡村建设专责小组职责。完成第三批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选点工作。利用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积极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建设基础设施项目444个。四是认真履行产业专责小组职责。投入产业发展的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占比达66%。牵头会同自治区工商联、商务厅、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在崇左、百色两市成功承办“民营企业进边疆”产业合作洽谈会,共有300多家企业参加,现场签约项目38个,有力促进边境地区乡村振兴。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产贷款贴息政策,将单个法人企业每年最高贴息总额从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五是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选派2名干部赴对口帮扶宁明县任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为期2年的基层锻炼。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先后4次带队到结对帮扶点调研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消费扶贫等活动。

  (2)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使用督促检查。一是及时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接防城港、百色、崇左市民宗委,督促其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3个市均已完成整改。二是深入宁明、凭祥、龙州等地,开展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使用管理调研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作用。三是执行资金项目进度通报制度,从6月份开始要求各地每月末报送资金项目进度,每季度末通报各县(市、区)进度情况。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两个责任”落得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的认识。一是制定并印发《自治区民宗委党组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制定并印发《自治区民宗委“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

  (2)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一是制定并印发《自治区民宗委2023年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前,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会、集体廉政谈话会,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三是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动向干部群众公开信访举报地址、电话等信息,依规依纪处理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四是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培训会,通报漏报瞒报情况;安排专人负责解答辅导干部在填报过程中的疑问,帮助填报对象如实、准确、全面填报;对10名同志填写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抽查。

  (3)推动责任向下传导。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对分管的下级“一把手”、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一把手”对本处室(单位)人员开展廉政家访活动,构建家庭防腐防线。二是党组书记开展从严治党工作专题调研,检查、指导各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在委机关、直属各单位组织开展招标采购、大额支出和重要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深入查找问题和风险点。四是广西民族中专制定《领导分工调整、干部能上能下及轮岗工作方案》,并对学校部分中层干部进行调整轮岗,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2.监督责任落实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监督执纪。驻委纪检监察组一是对本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建立专门台账,逐一精准研判、分别处置完毕;二是对近年反映的问题线索全部清仓起底、逐项梳理;三是到广西民族中专、广西民族出版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广西民族报社等直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约谈指导,到玉林、北流、容县、桂平、贵港、东兰、南丹、梧州、贺州等地实地调研、明察暗访,发现问题6个,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四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每条问题线索科学研判、精准处置,分别运用谈话、函询、初核等方式开展核查,实现了该组监察立案和“第三种形态”处理零的突破,并与自治区纪委监委二室建立了“室组”联动机制;五是向委党组发出《关于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责任落实的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委党组连同本次巡视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六是通过教育整顿、学习例会、日常交流等方式,深入剖析驻委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潘瑾兴和中央、广西区纪委监委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七是持续加强对民宗委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和办案业务的指导,以案代训;八是参加、列席每次委党组会,督促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

  (2)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并印发《自治区民宗委2023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民宗委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联系督促基层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制度》,督促“两委”委员履行监督联系责任。

  3.纠治“四风”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办公室(信息处)工作人员加强会议记录规范化学习,制定会议记录规范化模板,党组会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全面性、准确性得到全面提高。二是进一步强化公文审核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公文“四级”审核签发制度,切实把好公文政治、政策、法律、内容、格式、文字等“六关”,公文差错频次进一步减少,公文办理质效得到提升。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作风和纪律问题的监管,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考勤制度和请休假制度,各处室、各单位把执行工作纪律情况与平时考核、年度评优相挂钩。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班子和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班子自身建设有欠缺,领导带头和把关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消除隔阂,增进了班子的团结,增强了班子整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分别参加所在党支部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制定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二是严格执行委党组议事程序,党组会议题会前报班子成员充分酝酿,会上班子成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逐一表决,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决制度。

  2.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严明机构改革期间有关干部人事纪律的通知》精神,立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适应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助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根据单位新修订的“三定”方案,结合单位干部队伍现状和机构改革、民族宗教工作大督查等契机以及干部退休、“到龄改非”等工作,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各项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完成11个评优项目的推荐,共推荐先进集体7个,优秀个人7名,树典型、立标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二是在全区深入开展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为选题的调查研究,采取座谈、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委机关、市级民宗工作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三是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正向激励在工作中奋发努力、取得好成绩的同志,给予提拔重用、职级晋升,树立担当作为与个人发展紧密联系的正确的用人导向。四是对干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办法、个人绩效管理方案等进行修订,着重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激励干部创先争优。

  3.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推动党支部工作从严从实。一是举办自治区民宗委党务和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务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制定并印发《自治区民宗委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发放《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学习课件,指导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三是安排委领导、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列席指导基层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督促各党支部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问题。一是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广西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严把入口关,按照有关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研究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跟踪培养。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抓而不实、改而不常的问题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快相关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制定印发党支部季度集中学习研讨通知、主题教育读书班和专题研讨工作细案,对自学、集中学习等作出安排部署,推动全委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二是完成2023年提前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使用计划备案,强化项目实施前监督,并深入宁明、凭祥、龙州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全面整改。三是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指导并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规范化。四是制定《自治区民宗委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并聘请专业机构完成了对直属单位的内审工作。

  三、持续深化整改,奋力开创广西民族宗教事业新局面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和近段时间的持续推进,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要求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有的整改措施还需继续强化,有的整改成效仍需进一步巩固提升。下一步,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保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巡视整改的扎实成效助推广西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从严从实,一刻不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将常态化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融入民族宗教工作发展的全过程,不断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锲而不舍抓好长效落实;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硬骨头”,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推动整改不留死角,问题清仓见底。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民族宗教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用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工作机制。

  (四)深化整改成果,推进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引领和保障新时代广西民族宗教工作继续走在前、作示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5850262;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一里1号自治区民宗委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邮编:530022,电子邮箱:jgdw@mzw.gxzf.gov.cn。

  


原文链接:http://mzw.gxzf.gov.cn/gzyw/tzgg/t177414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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