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委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肺炎指〔2020〕133号),切实做好我委“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元旦春节期间我省要坚持“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焦、加强个人防护”(简称“两减少一加强”)的总体要求,现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带头遵守两节要求
全委干部要带头遵守“两减少一加强”的要求。切实转变会风,尽量减少会议及规模,严格落实控制参会人员间距、保持会场通风等防疫措施。
二、 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一是合理安排出行。提倡在省内过年,减少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市出行活动。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人事处报告并报主要领导批准同意,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做好自我14天健康监测。二是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双节期间倡导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手机、电话拜年,个人家庭聚集最好能够控制在10人以下。
三、 加强值班工作
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坚决把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 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处室、委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落实“两减少一加强”的总要求,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结合我委实际,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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