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内蒙古自治区民委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委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递交报名资料,经初审资料合格后,从内蒙古民族事务委员会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三份,标准A4纸)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下午14时30分。
2.响应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新华大街63号7号楼3楼)。
3.响应时间:2021年8月12日15时整
4.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会议室(新华大街63号7号楼3楼)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址:新华大街63号7号楼3楼
联系人:博先生
电话:0471-6945135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