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评审命名办法(试行)》要求,经各市州申报推荐、综合评审,省民宗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等程序,拟命名8家单位为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现予以公示。
如有需要反映和说明的事项,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民宗委反映。公示期为7天(2021年6月2日至6月10日)。
办公电话:0971-82457058247967(传真)
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971-8218872
邮箱:smzw8245705@163.com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
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的公示名单
序号 | 地区 | 命名单位 | 备注 |
1 | 西宁市湟中区 | 塔尔寺 | |
2 | 海东市互助县 | 青海素隆姑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
3 | 海南州贵南县 | 仁青藏文化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4 | 海西州 | 海西州文化馆 | |
5 | 海北州刚察县 | 赛日雅氆氇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6 | 黄南州尖扎县 | 青海洛多杰智旅游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
7 | 果洛州达日县 | 德昂洒智藏文化有限公司 | |
8 | 玉树州玉树市 | 玉树州诺布岭民族服饰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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