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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青海省少语翻译系列职称 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 时间:2021-08-05 00: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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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民宗函〔2019〕113号

  

  关于2019年度青海省少语翻译系列职称

  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9〕459号)和省民宗委、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少数民族语文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暂行)》的通知》(青民宗字〔2019〕14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少语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初聘)表》一式3份。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三)《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5份(A3纸打印、含电子版)。

  (四)《2019年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2份(附件1)。

  (五)申报或转评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有效证件、任现职以来的作品(著作、论文)及获奖证书等均提供原件。

  (六)申报材料(包括业绩成果、任职资格、任职年限、最高学历、年度考核)在其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果由单位写出书面报告后,随同个人评审材料一并上报。

  (七)委托评审的单位,按照申报程序和管理权限分别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州(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委托函。

  二、相关规定

  (一)用人单位须按要求在新的职称用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审核盖章,申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均按要求填写《诚信承诺表》,实事求是提供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评审条件的各种佐证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二)申报转换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须符合所转换岗位的任职条件,并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转换职称系列申请表》《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岗位说明书》等(参见职称用表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转换职称系列说明)。

  (三)申报人员提供的期刊、学术著作,须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正规发行刊号。提交学术期刊及论文时,需附学术期刊及论文的检索页,并由单位审核盖章。

  (四)继续教育培训要求,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9〕365号)规定执行。

  (五)2002届以后毕业且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申报职称时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只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2002届以前的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准确查询学历(学位)的,暂按原规定执行。

  (六)评审结束后,我们将评审结果反馈给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公示程序,在门户网站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并及时上报公示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所需各类表格均从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qhsmzw.gov.cn)下载。下载路径:网站首页-公告-职称用表。

  (二)申报人员提交的载有论文的期刊(专著)以及业绩材料、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毕业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底。

  (三)申报材料报送省民宗委语文中心(同时报送附件2电子版),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

  (四)未尽事宜,继续执行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联系电话:0971—8453261

  联系人:才让本

  

  附件:
1.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备案表
2.2019年度少语翻译系列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1

  2019年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

  填报单位(盖章):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岗位情况

  总数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人社部门核准岗位数

  

  

  

  

  

  人员聘任数

  

  

  

  

  

  空缺岗位数

  

  

  

  

  

  已取得资格未聘人数

  

  

  

  

  

  本年度退出

  人数

  

  

  

  

  

  职称申报数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

  经研究,2019年我单位推荐人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参加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已取得

  专业技术

  任职资格

  已聘任

  专业技术

  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

  任职资格

  聘任时间

  已聘岗位

  等级

  推荐申报

  职称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

  姓名

  已取得

  专业技术

  任职资格

  已聘任

  专业技术

  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

  任职资格

  聘任时间

  已聘岗位

  等级

  推荐申报

  职称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同级

  人社

  部门

  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说明:1.事业单位推荐在编人员参加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时必须填报审核此表,本表一式四份,职称评审办事机构、人社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各一份。

  2.空缺岗位数=核准岗位数-人员聘任数;职称申报数=空缺岗位数-已取得资格未聘人数。

  3.按照“退二进一”政策申报职称的,各事业单位需要提供高级、中级岗位人员退休、调出等情况的材料,并在备注中注明本年度1月至12月间退出人员姓名、岗位及退出原因等详细情况。

  

  

  附件2

  

  

  

  

  

  

  

  

  

  

  

  

  

  2019年度少语翻译系列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性

  民

  出生年月

  参工时间

  何年何月毕业于何院校何专业

  文化
程度

  现任职称任职时间

  现从事工作

  拟任
职称

  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情况

  任职期内发表的
论文、翻译作品

  主要业绩

  备

  

  

  

  

  

  

  

  

  

  

  

  

  

  

  

  

  说明:1.“工作单位”一栏要填写到具体的工作处室。2.“论文”、“翻译作品”栏内只填写数量。3.“主要业绩”栏内要填写在单位主要从事何种工作,何年何月在何刊物上发表的何论文、译著、翻译作品,年翻译量等工作业绩。

  

  

  

  

  

  

  

  

  

  

  

  

  

  

  

  

  

  

  

  

  

  

  

  

  

  

  

  

  

  

  

  

  

  

  

  

  

  

  

  抄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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