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市级宗教团体,各宗教院校,局相关宗教处室:
当前,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存在,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地做好本市宗教院校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疫情防控有关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安排
自9月1日起,具备校园疫情防控条件的宗教院校,可组织学生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和新生报到。各宗教院校具体开学返校时间及工作方案,由各校按照“一校一方案”的原则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报各相关市级宗教团体审核后,由团体报市民宗局核准后实施。
二、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
(一)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1.完善防控工作体系。压实“四方责任” ,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及开学各项工作。2.强化重点部位防控。严格落实校医务室、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防控要求,排查工作盲点、补齐工作短板。根据秋季学期在校学生规模合理设置学校健康观察点,强化规范管理,严防感染和传染风险。
3.做好环境消杀和防疫物资储备。安排教职员工提前有序返岗, 在学生集中返校前对校园环境进行彻底消杀,备齐备足必要防疫物资。
4.做好信息排摸。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检测制度,全面摸查、准确动态掌握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疫苗接种情况及近期行程等信息。
5.遵守分类管理,落实返校要求。师生员工返校前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到校后根据属地防控要求可再分批进行核酸检测。在重点管控地区以及返校前14天内有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
6.细化新生报到安排。各院校要制定新生报到专项工作方案,与新生“点对点”建立联系,结合实际安排沪外学生集中接站,科学设计“一站式”报到程序,避免人员交叉聚集。
7.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针对本市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及零星病例等情况,采取隔离、停课、复课等措施,并明确启动条件、程序等;加强院校与属地和定点(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协调联动,细化救治、转院、流调等工作程序。强化全员培训,开学前开展全流程、全要素演练或桌面推演,开学后开展全员应急演练。
8.开展评估检查。开学前,各院校参照高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和开学条件进行自查评估,市民宗局将对各院校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二)落实开学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坚持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强化校门、校园快递和外卖等环节管理, 进入校园必须进行身份核验登记和体温检测。允许在校学生根据需要申请出校,简化学生离校申请审批程序,掌握学生离校期间主要轨迹,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
2.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加强教室、图书馆、会议室、食堂、医务室、宿舍等场所的管理和清洁消毒,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建立食材物料进货渠道定期摸排和冷冻冷藏食品定期检测制度。校园内以年级、班级、宿舍为单位实行分区域单元管理,错时错峰安排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3.加强教学活动管理。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与课程计划,同时制定教育教学应急预案。加强空中课堂、线上课程建设,保证线上线下即时切换、无缝衔接。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实施线上教学的能力和水平。合理安排实习实践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各院校要按照教学安排适当调整学生校外实训,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参观考察。
4.加强人员管理。落实全员健康、出勤、离沪台账制度。加强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离沪返沪情况监测,落实“晨午晚检”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缺勤人员要及时追访上报。加强后勤物业员工关心关爱与健康防护,注重对相关企业配餐送餐人员监测排查,杜绝安全隐患。推进疫苗接种,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疫情防控全员培训和宣传引导,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社会实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关注师生员工心理健康,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防范个体、群体性安全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市级宗教团体和各院校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开学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落实“四方责任”,毫不放松抓好校园疫情防控,稳妥有序推进开学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市级宗教团体要切实履行主办责任,要注重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检查;各院校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市民宗局将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联防联控;师生员工要配合学校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三)强化督导检查。开学前,各相关市级宗教团体要协助各院校开展自查自评,市民宗局将集中力量组织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院校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落细。建立健全开学后日常监督检查和问题通报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校园防控措施,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筑牢校园防控防线。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毕旗凯,23111946,1891888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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