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民宗局、省各宗教团体、各宗教院校: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关键、最吃劲时期。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近期我委对部分地区疫情防控抽查情况看,个别宗教活动场所还存在一些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认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切实“紧起来、动起来、实起来”,进一步做好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以铁的纪律落实好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主体责任,要采取更坚决、更严密、更周全的措施,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把责任落实到“神经末梢”。各地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及时采取暂停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暂停聚集性活动等措施,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宗教界人士要坚决服从抗击疫情大局,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在南京的非必要不离宁。
三、进一步细化防控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举措。已经暂停对外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加强值班值守,仍然对外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应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合理划设进出通道,严格人流控制,所有进入宗教活动场所的人员需正确佩戴口罩,并且相互间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宗教院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提前谋划秋季开学和师生返校事宜。要继续安全稳妥、科学有序地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院校师生加快疫苗接种。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遇有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联系人:于烨 ,联系电话:025-83580594,18900683555。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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