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宗教法治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行《江苏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江苏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 时间:2021-10-21 16:14:59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为规范全省各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定对《江苏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江苏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中的重点内容进行论证,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本次立法听证会拟于12月中下旬在南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1.《适用规定》所列举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是否合理;

  2.《适用规定》所列举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是否合理;

  3.《适用规定》所列举依法从重或者加重行政处罚的情形是否合理;

  4.《适用标准》中设定的处罚裁量标准是否合适。

  二、听证陈述人、旁听人

  听证陈述人是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申请听证陈述人的应当在报名时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围绕听证内容表达陈述意见。听证陈述人名额8至10人,将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中根据报名顺序、所持观点、信仰状况、行业特点及专业知识等进行遴选。旁听人从报名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条件与方式

  凡在本省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或者听证旁听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报名人员可登录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后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信仰状况、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网址:http://mzw.jiangsu.gov.cn/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的厦930室

  收件信息: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会政策法规处

  邮政编码:210024

  电话:025—83580565(传真)

  电子邮箱:403717052@qq.com。

  四、其他说明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名单确定后,于2020年12月17日前通知本人。

  附件:

   立法听证会报名表.DOC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


原文链接:http://mzw.jiangsu.gov.cn/art/2020/12/10/art_39791_959897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宗教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国生态农业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宗教法治网 zji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