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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完成情况

  • 时间:2021-10-21 19: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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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我局纳入绩效管理的工作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15项,三级指标45项,工作节点62个,分别涉及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民族经济发展处、民族社会事业处、宗教一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等6个处室。经过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年度纳入绩效管理的45项三级指标全部如期或提前完成。

  1.第一项三级指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局未安排牵头负责的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2.第二项三级指标(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认真抓好了2019年度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及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本部门网站专栏集中发布,并对相关文件立改废后及时更新。

  3.第三项三级指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于8月29日前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本部门网站集中公开了2019年我局办理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4.第四项三级指标(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我局开设在线、邮寄及办公场所现场申请等多种依申请公开渠道,并在2019年度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已按要求进行了规范答复,申请人表示满意。

  5.第五项三级指标(因违法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导致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2019年度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已按要求进行了规范答复,没有因违法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导致行政复议。

  6.第六项三级指标(因违法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导致行政诉讼):2019年度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已按要求进行了规范答复,没有因违法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导致行政诉讼。

  7.第七项三级指标(编制发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总结梳理我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编制了《省民宗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按时报送至省政府办公厅,并于2019年3月20日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我局网站做了链接。

  8.第八项三级指标(填报、发布2018年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认真总结梳理我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及网站建设情况,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了《省民宗局2018年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并于2019年1月23日在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我局网站做了链接。

  9.第九项三级指标(公示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完成情况):根据江西省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绩效管理指标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2019年度省民宗局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经省绩效办专家评审并获得通过。2019年7月22日,我局正式印发《2019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并分别于7月24日和12月30日在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了指标体系和全年任务完成情况。

  10.第十项三级指标(政策文件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加强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对政策文件及影响较大的公开文件进行了文字、图解、视频等多方式解读。

  11.第十一项三级指标(互联网公开平台日常监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普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局网站建设,严格落实建网管网责任,对涉及我局网站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稳步推进局网站建设,在2019年度互联网公开平台日常监测(定向通报)中未涉及到我局网站。

  12.第十二项三级指标(互联网公开平台省级监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普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局网站建设,严格落实建网管网责任,对涉及我局网站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稳步推进局网站建设,在2019年度互联网公开平台省级监测(全省通报)中未涉及到我局网站。

  13.第十三项三级指标(互联网公开平台国家监测):在2019年度互联网公开平台国家监测(国办通报)中未涉及到我局网站。

  14.第十四项三级指标(完成本部门高频事项和电子证照接入“赣服通”):我局已将我局高频事项“宗教活动场所信用代码查询”接入赣服通,无电子证照。

  15.第十五项三级指标(按时报送每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我局已于2019年1月将“宗教活动场所信用代码查询”接入赣服通。接入“赣服通”后不要求报送工作情况及计划。

  16.第十六项三级指标(“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省民宗局无自有业务系统,政务服务事项都部署在省政务服务网上,行政许可及部分公共服务目前都是使用“一窗式”平台收出件。

  17.第十七项三级指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我局已认领国家基本目录,编制了实施清单,发文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目录。

  18.第十八项三级指标(开展延时错时服务):我局窗口在省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事大厅,严格按照省政务服务办要求提供延时错时预约服务,节假日与其他窗口轮流值班。按时报送提供服务相关情况,每月参与窗口运行评比。

  19.第十九项三级指标(“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19年5月30日,省民宗局按照省政务服务办要求部署,对我局“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省民宗局“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省民宗局“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

  20.第二十项三级指标(完成系统对接):我局严格按照省政务服务办的要求,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江西)上完成数据录入、推送相关工作。

  21.第二十一项三级指标(接受安置军转干部):根据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家属安置预告计划》和中共江西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名单的通知》,我局已接收一名正团职军转干部,安置在机关党委(人事处)任二级调研员。

  22.第二十二项三级指标(抓好宗教工作整改,形成方案及细化清单):2019年4月9日,在前期认真研讨的基础上形成正式方案,并向省委相关整改办公室报送。4月16日,根据整改方案内容,我局进一步细化表格式清单,并印发各处室。

  23.第二十三项三级指标(整改落实):我局分别于6月10日、6月23日、10月28日召开三次局党组会议,研究推进专项督查工作。

  24.第二十四项三级指标(形成总结报告):12月1日,以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中央报送总结报告。

  25.第二十五项三级指标(出台我省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我局相关业务处室先后到设区市及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形成关于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结构性变化,思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调研报告,为起草我省贯彻中办65号文件实施意见做准备。6月11日,以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民宗局发文征求意见。8月23日,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代拟稿)》(赣民工办字〔2019〕2号)的请示上报省委省政府。9月5日,贯彻中办65号文件实施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9﹞11号)下发。

  26.第二十六项三级指标(推荐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4月16日,将拟推荐的南昌工学院、吉安市峡江县金坪民族乡民族风情园等2个单位向省政府行文请示批准。4月26日,将省政府批准同意后的教育基地名单报国家民委。

  27.第二十七项三级指标(创建示范单位经费下拨):4月29日,向省财政行文提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分配意见。

  28.第二十八项三级指标(组织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工作):6月3日向各设区市民宗局,6月6日向省委有关部门、省直有关单位行文报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材料。6月15日,完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材料收集整理。

  29.第二十九项三级指标(推荐评选模范集体和个人):6月20日,向国家民委行文报告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对象。11月7日,《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请示》报省人民政府。11月1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下发。

  30.第三十项三级指标(呈请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10月21日,《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请示》报省委省政府。

  31.第三十一项三级指标(召开会议):10月15日,形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筹备工作方案。10月21日,《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请示》报省委省政府。11月1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通知》下发。11月22日下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南昌圆满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同志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易炼红同志主持,出席会议的省领导还有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赵力平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朱虹同志,省政府副省长胡强同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陈俊卿同志。参加会议的代表有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统战部长、政府分管民族工作的负责同志、民族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有关人民团体、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高校、8个民族乡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2019年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的我省模范集体和个人,2019年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的模范集体和个人。

  32.第三十二项三级指标(审议《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3月27日至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33.第三十三项三级指标(发布《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4月28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民宗局联合举办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新闻发布会。2019年4月29日,协调江西日报社在《江西日报》全文刊登新修订的《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34.第三十四项三级指标(动员各地学习):2019年5月10日,省民宗局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的通知》。

  35.第三十五项三级指标(组织开展培训):4月22日至26日,在南昌举办全省民宗系统综合培训班。各设区市民宗工作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民宗工作负责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城市新区民宗工作负责人及省民宗局机关干部共150余人参加培训。6月24日至25日,在南昌举办全省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常务理事以上人员、部分重点寺观教堂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7月17日至19日,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局在南昌举办全省市、县(区)党政分管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全省市、县(区)党政分管宗教工作领导、省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局机关人员等200余人参加培训。

  36.第三十六项三级指标(线上宣传):5月1日至31日,省民宗局联合省普法办、新法制报社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百万网民学法律”宗教事务法规专场知识竞赛活动。截止活动结束,共有736347人次参赛。

  37.第三十七项三级指标(线下宣传):编印《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解读版。广泛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和《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发放《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单行本至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宣讲条例。

  38.第三十八项三级指标(查找问题制定方案):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局任务实际,对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提升”整改攻势工作,拟定省民宗局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提升”整改攻势方案。5月20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我局“夏季提升”整改攻势工作,并对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进行了明确。

  39.第三十九项三级指标(草拟整改工作情况报告):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并扎实开展整改。按时间节点完成问题整改销号。

  40.第四十项三级指标(拟定资金分配原则):为做好今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下达工作,我局严格按因素法分配的同时,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这个重点任务,确保贫困地区的资金增幅不低于当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平均增幅,为全省辖有民族乡、村、组的23个贫困县切块资金2216万元,较2018年的2094万元增加122万元,增长5.82%,比平均增幅1.38%高出4.44%,有力的助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奔小康的步伐。5月2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2019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工作,会议通过了资金分配建议。

  41.第四十一项三级指标(严格资金分配流程,按时间节点报送):为做好今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下达工作,5月2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2019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工作,会议通过了资金分配建议,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向省财政厅报送分配方案。

  42.第四十二项三级指标(指导起草倡议书):2019年3月13日,指导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起草倡议书。

  43.第四十三项三级指标(征求意见):2019年3月13日,向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征求意见。

  44.第四十四项三级指标(联合印发倡议书):2019年3月18日,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联合印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倡议书》。

  45.第四十五项三级指标(抽查落实情况):2019年4月21日已印发抽查落实情况的有关文件。

  


原文链接:http://mzj.jiangxi.gov.cn/art/2020/1/7/art_34976_1699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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