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民宗办发〔2017〕9号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省民族宗教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
省民族宗教委报请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以及以省民族宗教委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均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我省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方便群众依法依规办事。
二、规范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处室负责解读,并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解读材料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上发布。对拟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起草处室应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切实做到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以及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三、创新解读形式
政策解读形式包括条款释义、负责处室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解读等。政策解读除用条款释义、解读材料、评论文章等文字方式外,还应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电视栏目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除统筹运用好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传统渠道的外,还要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同时,各起草处室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四、健全解读机制
政策法规处负责牵头组织涉及省民族宗教委的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起草处室及时公布解读材料。各起草处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委门户网站(云南民族宗教网)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信息中心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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