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民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区级申报、市级评审推荐等环节,拟推荐怀柔区满韵汤河民族团结文旅精品示范带和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2个单位作为我市上报国家民委的全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向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010-83979343、010-83979346)实名反映。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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