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及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定于8月1日至31日开展 2022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现就“宣传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及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重点工作,通过“宣传月”活动,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在民族宗教领域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以更加优异的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内容
“宣传月”活动主要围绕以下重点内容开展学习宣传: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断提升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领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和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族工作方面重点学习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策要求,深入理解和把握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等内容。宗教工作方面重点围绕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提升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重点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
三、活动安排
“宣传月”活动期间,市民族宗教委将开展以下主要活动:
(一)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讲座,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二)组织知识竞答。通过“天津民宗”微信公众号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线上竞答活动,扩大“宣传月”活动社会参与度。
(三)开展广泛宣传。印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资料,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
(四)建设宣传阵地。制作“民族宗教法治宣传长廊”,充分发挥市民族文化宫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等内容,提升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效果。
各区民族宗教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学习宣传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策划安排,压实工作责任,把“宣传月”活动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切实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提升学习宣传实效。
(二)创新方式方法。要认真结合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工作的特点和重点,加强自身学习教育,加强对民族宗教界的引导,在完善制度、推动实践上下功夫。积极开展“以案说法”,用生动的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普法资源,发挥法律工作者、统战委员、基层“两委”干部等社会各方面的作用,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创新普法方法手段,更好地满足群众对法治宣传的需求。
(三)注重重心下移。要始终坚持重心下沉的要求,将“宣传月”的工作重心放在基层社区乡村、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等,突出抓好基层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普法工作覆盖面。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基层关心的法律问题、关切的法治难题,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依法推进基层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四)加强督促指导。市民族宗教委将适时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各区要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部署指导督促落实,及时报送开展“宣传月”活动的信息和意见建议,并于9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民族宗教委政宣处(报送邮箱:yangchangxiong@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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