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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时间:2022-09-19 17: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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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省民委(宗教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及吉林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法治吉林目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2021年主要工作

  (一)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委(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委(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讨论重点内容。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委(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带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二)夯实制度基础,调整完善全省民族政策法规梳理评估。

  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我委(局)对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梳理评估,并形成我省关于与时俱进调整民族政策法规的汇报材料报送国家民委。经过梳理,全省现有民族政策文件19件,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5部,省政府规章2部。“一州三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7部。9月28日,我委主要领导参加第三届中华司法研究高峰论坛暨法治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并以《突出主线,强化认同,积极稳妥推进吉林民族政策法规评估调整工作》为题进行专题研讨发言。汇报了我省民族政策法规调整工作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坚持增进共同性方向上对民族政策法规梳理评估的有关举措。

  (三)加强普法宣传,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是新修订《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公布施行的第一年,为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6月2日,由省宗教局、省司法厅在长春举办以“爱国守法、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全省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向各宗教团体代表赠送《宪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现场解答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教育引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树立权利与义务统一的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我省宗教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在全面总结“七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之上,按照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的相关要求,起草完成了《吉林省民委(宗教局)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组织实施,确保既定目标落到实处。

  (四)严格行政执法,健全完善法治体系建设。为了进一步规范吉林省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建设、登记、日常管理和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和《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省宗教局修订起草了《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吉林省宗教事务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两个规范性文件。修订出台《两个标准》是我省健全完善宗教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力地引导宗教界依法有序开展宗教活动。吉林省各宗教活动场所由于场地面积、人员数量、场所资金等方面存在差异,消防管理工作水平良莠不齐,且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易产生安全隐患。省宗教局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吉林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填补了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空白,用统一的规定指导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工作、提升水平、消除隐患,有效避免事故发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严格防控,确保全省民宗领域不发生聚集性疫情。为切实做好我省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省宗教领域安全、平稳、有序,按照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省宗教局于2021年1月1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从提升思想认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管理措施,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风险;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信教群众疫情防范意识;健全报告制度,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共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和重点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遵照“属地管理、受控有序、责任到点”的原则,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有序恢复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指南》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做到力度不减、措施不松,人员不散。强化督查落实,对恢复开放的场所必须做到“六个到位”,跟踪指导,超前谋划,积极应对,全过程、全方位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严防疫情在宗教活动场所扩散,严防疫情在宗教活动场所暴发,确保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生命安全,保证全省各地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有序,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委(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紧密结合实际,以“大培训、大提升、重落实、重评价”为抓手,进一步悟思想、强业务、提能力、出成效、树形象,实现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新跃升,积极推进政府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法治政府建设的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一是抓好学习培训。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引领,确保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宗教工作在基层有人抓。2022年我委(局)将举办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通过现场教学、典型案例解读,协调基层执法经验丰富的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对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执法培训。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落实《吉林省民委(宗教局)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个规划(2021-2025)》,结合6月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省宗教局、省司法厅将举办省级民族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推进会,开展系列培训和普法活动,提高全省广大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民族宗教界学习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规范建设。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衡量标准,及时稳慎地调整我省相关政策,积极协调推动省本级民族法规、指导推动自治地方民族法规和单行条例的调整修订工作,适时修改完善相关法规规章。

  四是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充分认识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做好我省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


原文链接:http://mw.jl.gov.cn/xxgk/tzgg/202203/t20220307_8407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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