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广西佛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我会于2021年6月18日印发《关于换发<佛教教职人员证>的通知》(桂佛发〔2021〕5号),对2014年至2017年由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局批复备案的《佛教教职人员证》进行换证审核。截止2021年8月31日,我会共收到各市佛教协会交回的235人的旧《佛教教职人员证》,尚有166人尚未递交换证申请材料。
为做好换证工作,保障佛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本着慎重、严谨的换证工作原则,请我区符合换证审核条件但尚未报送换证申请材料的佛教教职人员(具体名单见公告附件),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换证申请材料报送各市佛教协会,由各市佛教协会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材料汇总报送广西佛教协会。逾期未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广西佛教教职人员资格,我会将按照《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撤销其在广西的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
联系电话:广西佛教协会办公室,0771—4894867。
附件:尚未报送换证材料的教职人员名单(2014年—2017年)
广西佛教协会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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