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2年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总体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的过程,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7月14日(星期四)9:00-11:00
资格复审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9楼9016会议室。
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于7月15日前完成。
(三)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根据省政府“放管服”要求,资格复审时不再要求考生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和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需现场签署承诺书,相关材料在考察环节进一步验证。
特别提示: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信息必须与报考填报信息一致,不一致视为不诚信报考,一概不能过审。部分专业名称若只是同一专业的不同表述,如“会计”和“会计学”,可视为同一专业。根据规定,专业的划分和认定权限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考生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为准,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所修课程目录和成绩单等不能作为专业划分的依据。
所有的材料(含笔试准考证)在验证原件的同时,请考生提交1份复印件(准考证共准备2份)。资格复审原则上必须由本人参加,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生出具委托书并签字盖手印,由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考生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在复审时间内参加。
二、面试
面试时间: 7月19日(星期二)14:00-17:00。
面试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当天进行分组,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13:30前到达侯考室抽签。
面试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考场为5楼小会议室,候考为5楼大会议室。
面试成绩于7月20日在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官方网站(http://mzzj.yn.gov.cn)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2: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主管单位省民族宗教委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能开展面试。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面试不委托任何人或者机构举办培训,也未指定面试教辅材料,请考生注意辨别,谨防上当。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实际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及后续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出现不合格、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一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与提供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招聘程序终止。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册在省民族宗教委官方网站(http://mzzj.yn.gov.cn)上进行公示,其中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后不按时报到或放弃聘用者,视为浪费考务资源,将上报省人社厅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昆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昆明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相关要求,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或面试场所前,须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本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资格复审或面试场所。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按以下疫情防控风险提示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一)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
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
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有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
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第一次核酸检测应于抵昆后24小时内完成,并做好健康监测。建议在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7天内有本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建议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第一次核酸检测应于抵昆后24小时内完成,并做好健康监测。
风险区域划分和名单以国务院客户端和各地官方公布为准;健康管理措施计算时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请7天内有以上区域旅居史来(返)昆人员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致电目的地社区的方式提前进行报备;已在昆的,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变化,防控要求有变的省民族宗教委将另行发布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我委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我委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71-65360116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党委(人事处)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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