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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民宗委党组关于十三届省委第十轮巡视第三巡视组对省民宗委党组(省伊斯兰教经学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2-09-19 19: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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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21年7月至9月中旬,对省民宗委(省伊斯兰教经学院)开展了为期2个多月的常规巡视,2021年10月26日向我委反馈了巡视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委党组高度重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将巡视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大局、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党的建设,把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工作放在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大局中审视考量,统筹研究、一体推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见长效。巡视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整改问题制定了168项整改措施。明确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时限要求。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党组书记、主任吴德军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多次对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提出整改工作要求,督促提醒落实整改责任。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整改,召集责任处室会议,制定整改措施,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加强跟踪问效,推动职责范围内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将领导班子成员抓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述责述廉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1月11日召开2021年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进一步促进和提升整改质量。各责任处室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意见,落实责任、倒排进度、限时办结,在抓具体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纪检监察组专题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委督查组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会同纪检监察组持续跟踪督办,盯紧盯实,对账销号,先后督导检查3次,逐项研究销号整改事项。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委党组认为,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发现的问题切合实际、一针见血、令人警醒。委党组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作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促进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机遇,作为提升干部能力、改进工作作风的过程。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局部和整体的关系,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集中解决巡视发现问题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深化标本兼治,在抓常抓长上下功夫,建立和修订完善25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三个月来,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要求,把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着力解决巡视发现的问题,确保做到“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在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监察室、省委巡视办的悉心指导和大力帮助下,在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的协助和监督下,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深入,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有短板。
(1)关于理论武装不够深入。党组对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交流研讨不够,如2018年至2020年59次理论学习中研讨只有8次,结合民族宗教工作专题研讨仅有2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中心组考勤、党支部学习、党支部互评互检互学等5项制度,以制度促学习、抓落实。二是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向省委及时报告会议精神和我省贯彻意见,组织委中心组扩大学习23次,举办宗教界人士培训班4期,以会代培的形式对支部书记、党务干部集中培训1次,提高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围绕“百年党史基本时间线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决定》、十一次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青海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主题,专题研讨9次。
(2)关于谋划民族宗教事务不够主动。党组对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和“国之大者”要求把握不准,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不出事、不出大事就行,工作中主动思考超前谋划不到位,如对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的贯彻落实,一味“等、靠”中央部委安排部署,直到2020年才谋划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各项工作。一是省委常委会及时传达研究贯彻意见,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辅导,面向省直机关和州县两级党政正职举办专题培训。二是根据省委安排,筹备召开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会前,7位省级领导领题调研,形成20份调研报告,编印成册;会上,王建军书记讲话,从青海工作的国之大者、省之大者的高度,谋划推动新时代青海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信长星省长提出工作要求,推动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三是省委省政府印发推动新时代青海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推动青海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020年以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2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实施意见,切实加强了对民族工作的谋划部署。
(3)关于树立民族宗教事务“一盘棋”思想不够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提出的“在青海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等重大要求的领悟力、执行力不够,未能将民族宗教的发展放在推动全省“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和“五个示范省”建设大局中去审视、去考量,对民族宗教工作与文化名省、生态强省等战略深度融合不够。发挥民委委员制作用不够,2004年至今未召开过委员单位联系会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省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率先实行省委书记、省长“双组长”制。将民族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查、政绩考核,增加创建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权重,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摆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统筹谋划。二是推动示范省创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全国首创民族团结进步考核机制,设立考核奖;率先实施创建工作第三方评估,建立示范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机制;首创示范创建奖励机制,对全国全省示范区、单位和教育基地专项奖补,下达资金4.71亿元,激发创建活力;深入开展创建“十进”活动,创新实施“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行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融入各行各业。规范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申报力度,累计创建示范县34个;去年又争创18个全国示范,我省成为全国首个所有市州和70%的县(市、区)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省。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76个、青少年示范点20个、教育基地29个,各市州打造社区石榴籽家园110个。三是深化宣传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举办党政正职培训班,编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读本》《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读本》。设计全省统一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形象标识。积极推进青海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馆建设。打造100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主题公园,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长廊等宣传标识165处。支持指导各地开展中小学夏(冬)令营活动。会同有关单位举办青海省首届“民族团结杯”生态文明摄影大展(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全国民族团结示范省建设”第五届青海改革论坛等活动。举办“同饮一江水共话澜湄情”大型媒体活动,配合做好阿拉伯国家驻华使节来青考察、青海与玻利维亚政党交流活动,对外展示青海各民族和谐共处、乡村发展振兴、宗教信仰自由、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发展成果,得到外交部充分肯定和使节们的高度评价。四是进一步完善民委委员制度,明确民委委员单位履行的职责、联席方式等内容,共同促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2.履行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核心职能有差距。
(4)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有短板。党组至今仍未按照省委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任务分工方案要求,牵头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专家智库,挖掘整理和宣传青海各民族群众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史实工作滞后;对民族团结与民生、经济、生态、文化等深度融合思考不深,办法不多,除依托青绣、拉面等传统产业外,立足少数民族特色农牧业、藏医药等方面主动谋划打造品牌响亮、价值突出的融合发展工程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主线研究,在省社科院、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设立青海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召开联席会议,举行授牌仪式,向各基地拨付专项工作经费,支持指导研究基地把握政治方向,正确开展研究工作。会同省委统战部,在省社科院成立青海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组建120余名专家学者组成的研究智库。二是推动“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行动,在《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青海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强调要贯彻“三个赋予”重大要求,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行动。各地立足实际,打造创建品牌,西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创城创卫、海东融入特色产业、海西融入地域文化、海南融入网络辐射、海北融入红色传承、玉树融入三江源生态保护、果洛融入基层党建、黄南融入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三是协同省创建办指导、推动各单位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和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融入各行各业,梳理形成本系统融合发展行动规划,配合省创建办印发各单位融合发展行动规划汇编。
(5)关于对“十四五”期间少数民族事业缺乏统筹谋划,对传统藏戏、民族曲艺开展提前遴选、指导其创新走出去方面还有差距;对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不够重视,富有民族特色的“蹬棍”“犟板劲”“打蚂蚱”等传统体育项目已失传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做好参加全国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筹备工作,成功举办第七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对群众基础广泛的传统体育项目纳入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二是我省藏剧团2021年藏戏及歌舞演出共计87场,其中线上演出36场,观众达116.7万人次。同时,支持开展“戏曲进乡村、校园、军营”演出活动,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地方戏曲有人传、有人看。三是把群众基础广泛的传统体育项目纳入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的指导,每年给各基地安排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保护传承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到各基地开展调研工作不少于2次。同时,鼓励各市州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推进民族传统体育大众化、社会化、竞技化。
(6)关于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进展缓慢,未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古籍普查登记管理制度、未开展少数民族古籍的维护和修护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青海省少数民族古籍普查登记管理办法》,规范了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二是2021年12月出版《桑麦拉琼》文集。
3.全面深化民族宗教领域改革有短板。
(7)关于委属事业单位力量弱化。将配备给少数民族古籍保护中心等8个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安排在其他行政岗位,占现有人数的53%,导致委属事业单位力量弱化,影响工作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佛协、省伊协秘书各1名;二是公开招聘省经学院财务人员、秘书2名,临时聘用教师1名;加强省经学院领导班子建设,配备1名副院长;调配1名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力量。选派2名同志到省经学院挂职工作,加强管理工作。通过一系列工作调整及选任,目前委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力量得到了大幅度的加强,人员配备趋于合理。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短板,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
1.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8)关于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分析研判不够及时,对省委关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未按要求制定责任清单,对省委关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意见未传达学习,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普遍认为“省民宗委是清水衙门,没有腐败的可能,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不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定期汇报、专题研究、专项检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成为常态。党组会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4次,专门议题9个,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次,综合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三是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制定责任清单,抓好落实。机关纪委每季度提醒督促党组成员、处室负责人及时向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层级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年内机关纪委提出意见建议13条。四是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头雁效应”,集中学习《省委关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体制的意见》《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责任分工》精神。年内,组织中心组学习廉政建设内容6次,举办党纪法规知识培训1期,参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1次,把典型违纪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切实构筑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思想防线。
(9)关于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均以自查为主,班子成员结合分管支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分析研判、监督指导不够,个别支部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二是落实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制度,有针对性地分析研判支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完善支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每半年向党组汇报1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分析研判反腐倡廉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动党风廉政工作指导意见。三是机关纪委通过书面通知、工作建议、温馨提醒等形式督促党组成员定期向党组第一责任人汇报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处室(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回头看”,督促查找风险点,制定具体、规范、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自觉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督促检查分管处室(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四是创新实践“第一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三级廉政谈话”“三级廉政承诺”“廉政信、助廉信”“拒收礼金承诺书”,重要时间节点廉政提醒等方式扎牢廉政风险防控的篱笆。
(10)关于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不够深入。对民宗系统违规违纪现象开展警示教育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12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二是在单位微信群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98个,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不敢腐”的思想防线。三是邀请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专家讲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知识,以教促廉提高“免疫力”,增强政治担当,推进廉洁从政。四是组织退休老干部、社会组织参加党建主题教育、工会活动等,嵌入意识形态教育、党纪法规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党史教育,增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坚定信心。
2.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11)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不够有效。持续深化“三转”有差距,开展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不到位,存在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如省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进行清单化监督的通知》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条块”结合建立清单监督,但派驻纪检监察组从“条”上梳理不认真、不全面,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宗教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仅梳理了2条;在党组会议研究通过调整相关处室职责时,未提反对意见的整改情况:一是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员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直播共享课程培训,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审查调查中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初步核实工作》《审查调查后续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百年历程及经验启示》《扎实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影响基层案件质量的常见问题解析及处理》《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与处置》课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有效提升了业务能力水平和素质,提高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对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持续深化“三转”,对党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再监督,持续扎紧“纠治四风”和廉政意见回复的笼子,把好评优评先、拟动议干部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向省民宗委主任吴德军第一时间传达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主持的《在部分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的讲话》《在部分省级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就进一步推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提供遵循与参照。三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宗教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敦促省民宗委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先行者,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实现强弱项、补短板的效果。四是把好党组会议研究事项的关口,针对存在的潜在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12)关于机关纪委履职能力不强。日常监督形式单一,主要依靠各处室自查、参加党组会议等方式开展,对重点廉政风险岗位监督检查执纪不够,对较少民族发展资金落实、朝觐团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朝觐名额分配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纪委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各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配齐配强纪委委员和各支部纪检委员,加强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培训,提升日常监督队伍力量。二是拓宽监督方式。积极发挥参谋员、协调员、监督员作用,向机关党委提出意见建议13条,督促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通过明察暗访、现场监督等方式,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督促项目进度等方式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证书审定、朝觐名额分配、大型活动(会议、培训)专项经费专款专用、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以及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考核,特别加强对掌管人、财、物、项目权力相对集中处室(单位)、重点岗位廉政建设的常态化监督督促。四是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结合岗位职责,对各处室廉政风险点进行“回头看”,梳理廉政风险点139条。围绕干部出勤、遵守纪律、执行制度规定及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各类纪律作风检查8次,通报4次。
3.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有力。
(1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重安排轻落实问题依然存在,2019年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各处室、各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座谈会精神”,2020年党组会议要求“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内部刊物管理办法》”,但均未按要求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围绕干部出勤、遵守纪律、执行制度规定及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各类纪律作风检查8次,通报4次。二是严格执行“710”工作制度,坚持及时督查、定期督查和日常督查相结合,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做到紧急事项跟踪督、主要事项重点督、难办事项反复督,推动安排部署有效落实。三是制定出台《省民宗委社会组织内部刊物管理办法》。
(14)关于党内学习教育质量不高。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够,支部专题研讨落实打折扣,2021年4月,因“大部分支部没有制定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分管领导、支部书记带头学习作用不够显现”等问题,被省委巡回指导组口头通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出现党组班子成员征求意见雷同,个人专题研讨发言材料标题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维护”并被收录到《党委中心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言汇编》;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出现“三张”清单内容雷同,责任人与整改人不一致,某支部党员原文照抄本支部另一党员作风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委党组高度重视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定印发《省民宗委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省民宗委老干部支部政治理论学习通报制度》,建立理论学习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先后两次召开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会议,以会代培,督促各党支部对照《省民宗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省民宗委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支部党史学习教育计划,由支部书记带头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党员干部精读研读指定教材,学好用好参考材料,积极参加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观摩学习和专题研讨,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审核本支部党员发言材料,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联点帮扶、志愿服务等承诺践诺实践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三是对《委党组中心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言汇编》中的相关篇章重新编辑撤换印制。对三张“清单”内容雷同、责任人与整改人不一致的支部及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由机关纪委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4.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15)关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未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各类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督缺失,如省伊斯兰教经学院基建项目自2013年立项以来,未对项目实施及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制定《省民宗委内部审计制度(试行)》,关口前移,用制度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从制度源头上纠正和防止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财务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项资金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内部控制的不断完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保障不够有力
1.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
(16)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有弱项。党组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未按要求及时跟进组织学习。制度执行不规范,未按照省委要求及时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心组学习制度,议事规则制定后未按要求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和省委办公厅备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青海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制定《省民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省民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二是向省委办公厅报送了《关于〈印发省民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省民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的通知〉的备案报告》,完成备案程序。
(17)关于班子成员协作能力不够强,日常工作中只注重分管业务工作,对分管以外的工作关注少,过问少,提建议少,共商共谋合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成员工作协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工作意见和要求。完善委主任、副主任、专职委员工作分工和互补机制,增强委领导班子整体工作合力。二是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2018年民主生活会无专题研讨材料,2019年、2020年个别班子成员剖析材料未对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出说明,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批评辣味不足,以希望、建议、加强取代批评,个别班子成员未参加所在支部双重组织生活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18年以来民主生活会“回头看”工作,严格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二是围绕2021年度、巡视整改工作和党史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针对存在问题就会前组织学习研讨、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涉及民主生活会的关键环节提出明确硬性要求,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2021年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进行集中学习,结合学习情况和分管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切实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
(1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对干部队伍建设专题研究、统筹谋划不够,对省委下发的《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有差距,年轻干部储备严重不足,目前没有符合副厅级、正处级储备条件的年轻干部。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失衡,全委干部平均年龄46.5岁,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达54.4岁;轮岗交流不够,8年以上在同一部门工作未交流干部就有13人;混岗现象突出,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相互借调人员达21人;省伊斯兰教经学院部分上下级为亲属关系,至今未进行必要的回避调整的整改情况:立足干部成长需求和机关干部岗位配备实际,一是结合机关处室(单位)用人实际,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着眼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已面向社会招聘了4名95后年轻干部到事业单位工作,年龄最小的1998年10月出生。二是提任了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省经学院工作,4名干部交流、挂职充实事业单位。三是结合日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部分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同志进行适当交流,对部分借调人员适当回调。四是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省经学院2名需回避的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20)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仍不规范。2018年以来民主推荐环节,未制定工作方案,有的批次谈话调研推荐只记录推荐人名,不记录推荐理由,了解干部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优缺点等不深不细;讨论决定环节,有的批次研究人事议题列席人员过多,2019年12月甚至出现在党组(扩大)会议上研究人事议题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配套政策。二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方案、推荐考察等环节工作进行了再规范。三是就党组会议研究人事事项时的参加会议人员范围、会议记录内容等进行了规范和限定。目前,选人用人工作程序规范、符合相关要求及规定。
(21)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还有差距。党组对《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激励措施不多,如2020年6月制定了平时考核具体实施方案但至今未落实,落实关心关爱干部各项措施执行上不到位,部分岗位的干部职工休假长期得不到有效保障。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不够,如2021年某副处级领导干部在选派其担任乡村振兴驻村书记时,提出多种理由推脱,经组织说服教育,仍不愿承担该项工作,反向组织提出退休申请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就加强干部平时考核、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行了调研,制定了《省民宗委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委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意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是落实关心关爱制度,统筹安排干部职工年休假,定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三是邀请相关专家开展机关健康教育等知识讲座,落实“两节”期间老干部定期回访及慰问困难干部党员职工等工作。
3.机关党建工作薄弱。
(22)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自成立以来成员相继变动均未及时进行调整。对2019年制定的在本单位开展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探索建立委属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分类指导意见等工作落在纸上,机关党委书记也未定期向党组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全委仍有20%以上的干部为非党员,但4年来未发展1名新党员。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委人事变动情况,经12月9日第16次党组会研究通过,印发《关于调整省民宗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调整省民宗委业务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二是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党组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和工作述职,并按时向省直工委报送。三是结合我委实际,进一步加强省经学院党建工作,打造特色品牌党支部。坚持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培养,严把关口,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名。
(23)关于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推动党建工作与民族宗教工作融合意识不强,缺乏研究思考,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普遍存在,部分支部被动应付开展党建工作,如机关某支部2021年15次会议没有一次结合业务讨论交流,也没有会议要求,其中5次支委会记录均为一句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根本原则,把政治标准作为管党治党的首要任务,印发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年度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中心组集中学习23次,其中专题辅导讲座7次,研讨交流9次。二是购买《新时代党务工作一本通》《基层党务实用手册》等党建工具书,党务干部人手一册,将其作为案头工具书、常用书,坚持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尤其对党内法规学深悟透,熟练应用,切实提高党务干部水平。三是召开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会议2次,以会代培,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建工具书和省直工委《党支部工作手册》,明确专人负责,规范支部活动记录,做到每次活动记清楚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活动内容。
(24)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差距。支部委员会建设不规范,机关11个党支部中7个支部未达到设立支委会条件均设立支委会;“三会一课”不规范,如某先进党支部2020年召开9次支委会,参加人员均为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部分支部会议程序简化,方案不严谨,个别支部材料不全,如省伊斯兰教经学院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只有会议记录,无其他相关材料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省民宗委“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总结评估报告及案例》,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坚持短期强化培训与长期培训教育相结合,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召开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会议,以会代培,增强全体党员和党务干部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体党员和党务干部党建基础知识和党内法规知识,提升全体党员和党务干部党性修养和整体素质。三是印发《省民宗委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省民宗委老干部支部政治理论学习通报制度》《省民宗委党支部互查互学互评互监制度》等制度,明确党支部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检查考核内容;调整合并党支部8个,撤销党支部1个。四是对个别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会议程序简化,方案不严谨,材料不全的进行整改,查漏补缺,并通过互查互学互评互监等形式,着力解决学习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党支部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强化支部标准化建设。
(四)对上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
(25)关于党组对重点整改内容持续跟进督办不足,层层压实责任不够,如对2016年巡视反馈的“对每年下达少数民族和较少民族发展资金安排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本轮巡视仍未完全整改落实。主题教育检视出的“贯彻落实中央宗教工作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安排部署多、推动落实少,特别是督导检查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主体责任的力度落实不够”等问题,工作落实上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2016年巡视反馈问题、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指导各市州对所属县(市、区)每年下达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进行全面督查,对不少于30%的县(市、区)进行抽查。
2.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26)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视、审计监督发现整改和主题教育问题整改跟进监督不及时,对整改成效打折扣情况不掌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组务会,传达省委第三巡视组所反馈的巡视意见,要求对巡视整改工作保持高度重视。二是对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
(27)关于2020年8月审计指出省民宗委“无依据发放审稿费”,要求省民宗委全部收回,截至目前仍未上缴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实施,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率和审计整改质量。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已收回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因零余额支付系统不支持支付,2021年11月9日未能支付成功,我委及时与省财政反复沟通协调收回资金上缴国库事宜,省财政答复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文件精神,“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规定,此项经费无法缴入国库。今后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28)关于机关纪委督促机关各支部抓落实不经常、督促检查不够,整改成效不明显,如在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中个别支部和个人检视的问题雷同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政治监督、精准监督、跟踪监督、“回炉补课”等措施,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整改见成效。针对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组督导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2次、督查组小组会1次,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29)关于违规购置车辆问题长期未纠正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车辆编制管理要求,按照核定的车辆编制使用公务车辆,不超编制保留车辆,不随意变更车辆用途,已办理完成2辆超编公务用车移交报废手续;二是严格执行《省民宗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规范用车审批流程,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30)关于“朝觐网上报名系统不完善、报名排序不规范”“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将青海省朝觐报名网站整体迁移至青海省政务云信息系统,完成所有数据的导入等工作,青海省朝觐报名网站已开通运行。二是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经中国电信集成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对朝觐报名网站安全等级测评合格,取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总队发放的《朝觐报名网站等保测评三级证书》,并进行了备案;三是根据网络安全法要求,对朝觐报名网站进行等级保护测评,确保网站安全运行,朝觐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31)关于古籍规划部分任务如《桑麦拉琼文集》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桑麦拉琼》文集于2021年12月出版。
(32)关于协调解决海北州刚察县沙陀寺活佛转世事宜问题的整改情况:海北州刚察县沙陀寺转世活佛已于2021年10月18日坐床继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申报工作,明确工作原则、申报条件、申报流程,逐级申报,严格审核,形成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3.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
(33)关于党组没有将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没有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建章立制不够、跟踪督办不力,如对“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整改事项就事论事,没有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补齐短板,没有建立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了《省民宗委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对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效,推动新时代青海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委党组巡视整改任务已经基本按要求完成,取得了初步成果。但与省委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且有些整改工作需长期坚持、久久为功,继续在做深、做实、做细上做文章。下一步,委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推进青海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巡视整改有阶段、有时限,但整改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的“六个必须”的要求,坚持运用好巡视成果,以久久为功、锲而不舍、常抓不懈的精神,充分信任和依靠全委党员干部,不断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使全体党员干部在落实整改中党性得到锻炼、素质得到提升,确保民族宗教领域问题的有效解决。
(二)委党组坚决按照省委要求,将巡视整改成果与长期整改任务相结合,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对本次巡视发现的问题,要经常检查,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坚定性和行动自觉性,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巩固已完成整改事项,抓紧抓实长期整改事项,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巡视整改各项任务。
(三)委党组以本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增强责任担当意识,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努力破解民族宗教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确保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得到全面准确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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