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海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大力促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打造展示我省民族工作成果的名片,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助力自贸港建设,按照省民宗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海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评选命名工作的通知》(琼族办〔2022〕4号)的有关要求,经各市、县、自治县民族事务局推荐自评、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小组初评、专家会议评审、省民宗委门户网站公示并报委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命名三亚市吉阳区博后村、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可任村委会白准村等35个村寨为第二批“海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予以挂牌。
为做好第二批“海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市、县、自治县民族事务局要以此次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为契机,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体系,整合行政资源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安排项目资金时向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倾斜。要善于吸收社会资源参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共建共享,积极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援助投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参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研究和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旅游开发。同时,要加强对特色村寨建设的规划设计、项目施工的具体指导,更好地突出特色,力争让特色村寨出精品、出形象、出效益。
二、各相关市、县、自治县民族事务局要会同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扩大其在社会上的知晓面和影响力,使之真正成为我省富有特色的民族工作亮丽“名片”。省民宗委将成立宣传小分队,会同省主要媒体,对建设比较好的村寨进行系列宣传报道,扩大特色村寨影响力。
三、第二批“海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牌匾由省民宗委统一制作,由各相关市、县、自治县民族事务局具体组织挂牌。
2022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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