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
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我委2020年度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省民族宗教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2020年多次召开委党组会议研究民族宗教法治工作,委机关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推进法治建设。落实法治建设部署和报告制度。及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任务,报告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并通过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要求,以及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安排部署,推动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带头履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落实省“1211”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推进机制。对标“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和任务要求,机关各处室各负其责,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及时通过省平台上传报备我委相关工作资料,展示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依法依规履行部门职能。为促进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提供法治保障。加强立法、执法、普法相关工作,《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后,我们通过指导各地印发新修订《条例》挂图发放宗教场所、组织以新修订《条例》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培训班、指导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加强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培训学习、在《河南日报》全文公布新修订《条例》的公告活动等方式,积极开展新修订《条例》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依法防控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始终把信教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为全省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坚决做到守信践诺。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快我委机关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信用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并公布我委权责清单,并及时在机关门户网站更新,对社会公布。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学习培训。按照委机关的统一部署,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课程,纳入了委机关和全省性宗教团体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班次,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切实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策法律水平。组织开展了《民法典》系列学习宣传,在机关工作群和委系统联合执法工作群发布中国民法典著名专家梁慧星民法典专题讲座(视频完整版),在委机关网站转发《民法典》全文、习近平总书记的《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讲话,在机关形成了学习、贯彻《民法典》浓厚氛围。强化宣传教育。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针对党政干部、社会大众、在校学生等对象,在全省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宣传新修订的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宗教场所、宗教活动涉及的土地、城乡规划、建设、治安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我省已形成了统战、民族宗教等部门组织发动,宣传等有关部门大力配合、全社会热情参与的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积极引导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和宗教规章制度,切实提升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
四、强化对机关行政权力的监督。重视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指导各地宗教部门重点加强对宗教场所安全的监督指导。围绕保障宗教场所公共安全,按照要求下发了涉及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的指导意见和通知,开展了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联合督查,指导各地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管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我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确保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程序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强化岗位监督。对机关各处室的职权和管人、管财、管物和有审批权的关键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内部制衡、定期轮岗。2020年,机关印发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宗教联合执法指导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各处室权力实施的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配合和接受人大、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监察工作,促进省民宗委机关廉政勤政建设。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在洛阳市、平顶山市、鹤壁市和长葛市、西华县、唐河县开展了基层宗教联合执法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梳理出基层宗教联合执法事项,明确了各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制度保障和乡镇(街道)配合职责、路径指引,横向上实现了执法部门间的有效协作,确保不扯皮,纵向上实现了执法信息五级贯通,条块上实现了乡镇街道对执法的有力配合。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委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完成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做好持有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备案工作,强化培训,提升素质,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委机关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执法证换证考试,全部通过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各地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图片等方式进行全程记录,确保各个执法环节有据可查。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出台了《河南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培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指导各地民族宗教部门积极培育推荐上报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邀请省司法厅专家对各地推荐的鲁山、唐河、淮滨、西华、清丰县民宗局等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候选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培训指导,有力推动了执法责任制工作。
六、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2020年,我们组织工作专班,集中人员、时间编写了专门针对基层干部和乡村宗教工作“两员”、宗教界人士的宗教政策法规系列读本,分别发放各地基层党政干部、涉宗教行政执法骨干、宗教部门和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努力提升宗教工作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同时,我们专门编印了《宗教工作行政执法指导和规范手册》下发全省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受到基层宗教执法干部的欢迎。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应当公开的民族宗教政务信息,增强公开实效性;强化公开解读回应。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民族宗教政策解读,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健全完善涉民族宗教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提升应对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发布工作。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民族宗教行政复议相关工作。积极履行民族宗教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着手建立相关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宣传、关口前移,做到化解矛盾纠纷在前,稳慎妥善处理我委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宣传贯彻《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提高行政应诉能力水平。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维护信访秩序,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的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九、提升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机关党委制定的年度委党组学习计划及人事处制定的机关干部培训计划中都把法治内容纳入;实施委党组年度述职中单列述法工作。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将法治观念和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2020年7月,我委会同省委统战部,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培训班,通过集中宣讲培训,提高了机关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2020年,在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力指导下,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省依法治省办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2021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办部署要求,坚定信心,细化举措,狠抓落实,把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努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作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应有的贡献。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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