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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1-08-04 20: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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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民宗〔2020〕1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民族宗教局,各全省性爱国宗教团体:

  为全面提升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水平,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好我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据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结合我委《2020年度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行动方案》,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各地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工作亮点及相关总结,请及时报省民宗委政法处。

  

  

  

   2020年5月20日

  

  

  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水平,提高其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宗教教职人员和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素质,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好我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据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场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宣传,坚持创新宣传、丰富载体,紧紧围绕场所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两大任务,以素质教育、警示曝光、宣传服务为抓手,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到2022年底前实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全覆盖,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宗教教职人员和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良好态势进一步巩固。

  二、宣传重点

  1.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2.宣传《消防法》、《建筑法》、《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常态化开展消防警示教育;

  4.宣传党委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解读有关政策要求;

  5.宣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场所,曝光有突出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场所,推动整改落实。

  三、宣传措施

  (一)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宗教界培训内容。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宗教界各类培训班授课内容,形成举办培训班必强调消防安全的惯例。重视专题培训,指导团体邀请消防救援等部门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对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宗教教职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把现场教学、现场查找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培训效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要求,在消防救援专家指导下,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每半年、其他场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按照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每年5月份、11份,分别选定主题,指导场所集中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每年全省统一开展的“宗教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再一并部署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火灾多发季节及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宗教节日、全省和全省“两会”等重要节点、重要时段期间,指导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演练和检查,加强对各类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实施日常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三)常态性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协同消防救援部门,指导有户外电子屏幕的场所常态性播出消防公益广告、知识短片。配合防火委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所有场所张贴重点公共场所常见的火灾风险、火灾案例等系列挂图、海报和宣传标语。逐步把消防安全重点场所的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纳入当地重点目标人群信息库,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定期发送短信提示提醒消防安全,2022年实现所有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全部纳入信息库。

  (四)强化消防安全警示曝光。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辖区发生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条件许可情况下组织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责任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积极配合当地每月25日隐患曝光活动,对安全隐患较大、长期不整改的场所,纳入当地主流媒体参与的专项整治和消防监督执法行动,跟踪曝光突出隐患,及时公布重大火灾隐患,通过舆论监督督促场所火灾隐患整改落实。

  (五)利用好消防宣传服务阵地。利用当地已建成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体验场馆、消防主题公园或消防文化广场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责任人参观,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打造信息互动阵地,依据我省宗教管理大数据指挥系统平台,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风险实时监控,开展场所精准宣传提示。2022年底前,实现数据指挥系统为所有场所提供实时监控提示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是场所管理的重要环节,事关场所人身、财产安全,事关本地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宗教教职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是做好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坚决克服侥幸想法、麻痹心理、拖延做法,必须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精心组织。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指导团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举措,明确分工,建立起消防安全宣传与其他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做到工作有抓手、推进有举措、落实有保障。按照全省在重要时间节点统一设置的宣传主题,指导团体、场所制作宣传作品,在场所开展集中宣传,形成与当地联动效应。

  (三)强化督查。要把专项检查和日常随机检查结合起来,其他工作部署与消防督查结合起来,宣传教育成效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结合起来,推动场所消防宣传工作扎实开展。省民宗委将把场所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作为各地宗教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督导,推进落实。

  

  

  抄送:省委统战部、省防火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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